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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境

意境

中国古代文论术语。指抒情诗及其他文学创作中一种艺术境界。这种艺术境界是由主观思想感情和客观景物环境交融而成的意蕴或形象,其特点是描述如画,意蕴丰富,启发读者的联想和想象,有着超越具体形象的更广的艺术空间。“意境”这一概念的思想实质可远溯到先秦哲学;这一词语却来自佛教术语;用于文学批评,形成文论术语,则始于唐代诗论,扩展于宋代以后。在今天的文学评论中,更广泛用于各类文学创作。   先秦哲学的“意”、“象”和佛教术语的“意”、“境” 在先秦哲学里,阐述“意境”这一概念思想实质的术语是“意”和“象”,不谓“境”。“意”指人的思想,“象”指物的表象。表述“意”和“象”的物质媒介是“言”,即语言。儒家认为,“圣人立象以尽意”,“系辞焉以尽其言”(《周易·系辞上》),即圣人创制物的表象和记录语言的文辞,就是为了完全表达人的思想;强调人对客观的能动作用。与此相反,《老子》说:“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认为天地间最大的声音是听不到什么的声音,最大的形象是看不到的形象。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知北游》)以为天地间最美的事物是不用言语表达的。又说:“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外物》)认为语言虽有表达思想的功用,但当人们真正对客观有所认识,往往只是内心体会,无需诉诸语言。老、庄强调人对客观的认识是相对的,有限的,不可能完全认识,也不需要完全表达。所以在物象与思想的联系、效用问题上,儒家要求“尽意”,力求使“意”、“象”完全一致,不容许产生不一致的别种理解;而老、庄只求“得意”,把“象”视为产生“意”的某种客体,人们从“象”所得的“意”可以不一致,有各自的体会。   魏、晋之际,哲学家王弼对上述儒、道两家的分歧,予以折衷。他说:“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周易略例·明象》)认为语言既然描述物象,则反过来可借助语言的描述而观察物象;物象被人认识,用语言描述,则又可反过来从描述的物象中看到人的认识。实质上,这是用老、庄“得意”说对儒家“尽意”说的折衷,指出用语言描述物象以表达思想,虽在主观上可以“尽意”,但在客观上只表达人的一个主观认识,其实是“得意”。所以他又说:“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指出“存象者,非得意者”;“忘象者,乃得意者”。这就把庄子的“忘言”发展为“忘象”,使言外之意发展为象外之意,对后来以“象外”为艺术特征的“意境”观念的形成,具有较大影响。但是,从先秦到魏、晋之际,关于“意”、“象”的论述,都属于哲学探讨,是后来形成“意境”观念的哲学思想基础,并非对艺术形象的专门论述。   两晋南朝文论逐渐接触到主观思想感情和客观景色物象的关系问题。晋代陆机感到文学创作的主要困难之一,便是“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文赋·序》),认为文学创作既要看到“为物也多姿”,又要力求“会意也尚巧”(《文赋》),应当善于认识、体会客观物象的美妙处,恰到好处地予以表达出来。南朝齐代刘勰更指出:“神用象通,情变所孕。物以貌求,心以理应。”(《《文心雕龙》·神思》)认为创作构思是由作者感情所孕育激发的,通过想象进行的;而激情和想象则是从客观物象外貌引起的,通过思维认识的。在《物色》中更具体说明:“是以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 与心而徘徊。”指出诗人是通过视听感官接触客观物象,获得感受,从而抒情写貌的,因而他又认为语言表达人们所认识的客观物象,并不必然一致。他在《物色》里说:“物色尽而情有余者,晓会通也。”即同一物色,各人所写的可以不同,即各人的情与物相会通的不同所造成的。刘勰对主观思想与客观物象的关系的认识,较之陆机是进一步了,更加接触到艺术形象的构成。但总的说来,他们更强调诗人作者的主观对客观的能动方面,倾向于“尽意”说。但又认为“言不尽意,圣人所难”(《序志》),感到“尽意”的困难。   南朝佛教兴盛,佛经用语流行。佛经所谓“意”,指心所进行的思想活动,与一般词语所说“意”的涵义相近。所谓“境”,指心所攀缘的外物;“境界”指人的自我意识所达到的佛家觉悟境地。“境”、“境界”都不指客观物象和环境,而是指人的主观对客观的感受、体会、认识。因此,在东晋、南朝士流言谈中,“境”、“境界”这类佛经用语被使用时,其涵义大体与老庄哲学、魏晋玄学所谓“意”、“象”的“得意”状态相近。例如顾恺之吃甘蔗从尾部吃起,说:“渐至佳境。”(《世说新语·排调》)王僧虔评谢静等书法艺术,说:“亦能入境。”(《法书要录·王僧虔论书》)刘勰认为崇有贵无论都偏在一边,不如佛教教义才能达到神理的最高境界,赞美佛教教义道:“其般若之绝境乎?”(《《文心雕龙》·论说》)诸如此类,都表明“境”这一佛经用语在东晋南朝已被广泛使用,但往往借为比喻,尚非文论专门术语。   唐代诗论的“意境”说 “意境”作为文论术语,始于唐代。托名为盛唐诗人王昌龄所撰的《诗格》,提出“诗有三境”;一曰物境,“了然境象,故得形似”,主要指山水自然物态的描绘;二曰情境,“张于意而处于身,然后驰思,深得其情”,主要指诗歌艺术形象表亲身体验的真实感情;三曰意境,“亦张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矣”,主要指诗歌艺术形象所表现的内心感受、体会、认识,所谓“得其真”,其涵义即为“得意”。王昌龄所说的“意境”重在“得意”,与后来所说“意境”内涵虽有差异,却是文论观念“意境”可见的最早论述。但《诗格》是伪作,几成定论。而“意境”论述始出于王昌龄,则并非无稽。第一,“意”、“境”用于诗论,已见于盛唐著述。天宝中,殷□编选《河岳英灵集》,其评王维诗曰:“词秀调雅,意新理惬,在泉为珠,着壁成绘,一句一字,皆出常境。”分别提到“意”和“境”,“意新”,便可超出平常的境界。其评常建诗曰:“其旨远,其兴僻,佳句辄来,唯论意表。”又称张谓诗“在物情之外”,称王季友诗“远出常情之外”。这些评论都同“皆出常境”一致,着重于诗歌艺术形象的“象外”特征。第二,日僧遍照金刚撰《文镜秘府论》引用传为王昌龄的《论文意》中,谈到了意和境的关系,并用来说明创作中的艺术思维,指出“意须出万人之境”,便是“出常境”之意;强调深入观察物象,“置意作诗,即须凝心,目击其物,便以心击之,深穿其境”;要求创作构思达到情、境相合。“思若不来,即须放情却宽之,令境生;然后以境照之,思则便来,来即作文”。据此,遍照金刚认为“境与意相兼始好”,要求“意”与“境”结合为“意境”。由此可见,用“意”、“境”来表达具有“象外”特征的诗歌艺术形象的文论观念,在盛唐已经通行。   “意”、“境”论诗,在中唐发展为要求“意”、“境”结合的“意境”说,并要求具有独特的艺术形象,在理论上有重大进展。释皎然在《诗式》中提出“取境”说,指出以意取境有两种情况:一是由境而来,“取境之时,须至难至险,始见奇句”;一是由思而来,“有时意境(一作“静”)神王,佳句纵横,若不可遏,宛若神助。不然,盖由先积精思,因神王而得乎?”而这两类取境在表现上都须“有似等闲,不思而得”。因此,他注意到风格与取境有密切关系,指出:“夫诗人之思,初发取境偏高,则一首举体便高;取境偏逸则一首举体便逸。”皎然的“取境”说从“意”与“境”的联系上,对“境”在诗歌艺术形象的功用作了进一步探讨。稍后,诗人权德舆在《左武卫胄曹许君集序》中评许君诗歌说:“凡所赋诗,皆意与境会,疏导情性,含写飞动,得之于静,故所趣皆远。”明确提出“意”与“境”结合的主张。诗人刘禹锡在《董氏武陵集纪》中说:“诗者,其文章之蕴耶!义得而言丧,故微而难能;境生于象外,故精而寡和。”更明确把“象外”作为意境所形成的艺术形象的特征和效能。大体地说,“意境”作为诗论的一个重要观念,其理论要点大都在中唐已提出,并有论述。其中最重要的是突出“意境”须有“象外”的特征和效能,即不仅以神似手法描述物象,而且要有启发想象和联想的效能,有超越具体形象的更广的艺术空间。   晚唐司空图更进一步结合意境来谈诗歌风格。在《与王驾评诗书》中,他提出“思与境偕”,实即权德舆所说“意与境合”;在《与极浦书》中,他引用中唐戴叔伦的名言:“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指出:“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岂容易可谈哉?”在《与李生论诗书》中提出“味外之旨”、“韵外之致”,亦即刘禹锡所说的“境生于象外”。正是从“意境”说出发,他称赞王维、韦应物诗“趣味澄□,若清□之贯达”;而批评元稹、白居易诗“力就而气孱,乃都市豪估耳”(《与王驾评诗书》)。他的《二十四诗品》便是描述了由各种意境所构成的各种风格,贯串了意在言外的象外旨趣,如其中所说“超以象外,得其环中”、“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离形得似”以及遣貌取神等,都要求通过神似的艺术形象,展现意境与风格。这是他对意境说的一种发展和贡献。   宋至明清时期对“意境”说的发展 宋代诗论不多标举“意境”,但在崇尚平淡诗风中注重言外之意,在流行“以禅喻诗”的诗论中提出“悟”的要求,实质上都对“意境”说有所发展,并对后来有所影响。   欧阳修《六一诗话》中评梅尧臣诗曰:“圣俞(梅字)覃思精微,以深远闲淡为意。”又引用梅尧臣诗论说:“诗家虽率意而造语亦难,若意新语工,得前人所未道者,斯为善也。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然后为至矣。”指出具有象外特征的诗歌艺术是最佳最难的,在命意上须要精思,在造语上尤须功力,在风格上须求平淡。所以梅尧臣说:“作诗无古今,唯造平淡难。”(《读邵不疑学士诗卷》)姜夔《白石道人诗说》,有更明白的申述。他要求诗歌“意中有景,景中有意”;强调“诗之不工,只是不精思耳”;认为诗篇“善之善者”,是“句中有余味,篇中有余意”;指出作诗“始于意格,成于句、字。句意欲深、欲远,句调欲清、欲古、欲和,是为作者”。这些主张与欧、梅一脉相承。按照这样的理论进行创作,其诗歌作品应具有风格平淡、意味不尽的艺术形象,实质上是对“意境”说的具体阐述,是创作具有意境的诗歌的经验总结,其特点是在命意造语上强调精思和功力。   宋代佛教,禅宗兴盛。诗人论诗,以禅喻诗流行。苏轼很赞赏司空图的诗论,在《书黄子思诗集后》中指出:“李、杜以后,诗人继作,虽间有远韵,而才不逮意。独韦应物、柳宗元发纤□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非余子所及也。唐末司空图崎岖兵乱之间,而诗文高雅,犹有承平之遗风。”所谓“远韵”、“至味”,实即言外之意的象外艺术的效用,是对“意境”说的一种具体说法。而正是苏轼,屡用禅喻诗。他称赞好诗说:“每逢佳处辄参禅。”(《夜直玉堂携李之仪端叔诗百余首,读至夜半,书其后》)在《送参寥师》中说:“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认为禅悟中有“至味”,诗法与此相仿。其他如韩子苍说:“诗道如佛法,当分大乘、小乘、邪魔、外道。”(《诗人玉屑》卷五引《陵阳室中语》)以及陆游说:“学诸大略似参禅,且下工夫二十年。”(《赠王伯长主簿》)这类以禅喻诗,大致从学诗方法着眼,而强调工夫。至南宗,严羽《沧浪诗话》以禅喻诗,举出“妙悟”,阐述诗歌境界,更发挥了司空图诗论,认为:“诗者,吟咏情性也。盛唐诸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莹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他用佛家比喻超绝语言文字的“羚羊挂角”,来强调诗歌艺术形象的超绝语言的功用;用佛家说明超脱尘世的“空中之音”等境界,来比喻诗歌艺术形象的象外效能,其实质便是用禅理直接说明诗歌意境理论。较之宋代一般以禅喻诗而讲究功力,严羽更进了一层。所以今人钱钟书指出:“他人不过较诗于禅,沧浪遂欲通禅于诗。”(《谈艺录·以禅喻诗》补订本)   明、清时期,“境界”一词更广泛运用于文学评论。如王世贞论赋,王世贞、沈德潜、袁枚等论诗,都谈到“境”或“境界”的问题。会评《西厢记》中谈“境界”多至数十处。但他们的论述大都比较零星,缺乏系统性。其中对“意境”说作出较大贡献的是清代的王夫之和王士□。   王夫之在《□斋诗话·夕堂永日绪论内编》里谈情景,实际上涉及意境问题。他论景,认为“有大景,有小景,有大景中小景”,主张“以小景传大景之神”,因为小景的具体描绘胜于大景;论情景交融,认为有“情中景”、“景中情”,“景以情合,情以景生,初不相离,唯意所适”;论情景与“意”的关系,认为“意犹帅也,无帅之兵,谓之乌合”,“烟云泉石,花鸟苔林,金铺锦帐,寓意则灵”,指出情景要以“意”为统帅。他还要求作家所写情景,应以“身之所历,目之所见”为“铁门限”,即以亲身经历和感受为基础,既要“唯意所适”,又要“以神理相取”,于“神理凑合时,自然恰得”。这样,他从情景关系上阐明意境,就超过了刘勰的“情貌无遗”和司空图的遗貌取神,并在许多方面影响到后来王国维的境界说。   王士□提倡神韵说,是对司空图、严羽诗论的继承。他最欣赏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中“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八字;认为其中“‘采采流水,蓬蓬远春’二语,形容诗境亦绝妙”,与戴叔伦“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八字“同旨”(《香祖笔记》)。又赞同严羽“以禅喻诗”,认为“五言尤为近之,如王(维)、裴(迪)辋川绝句,字字入禅”(《蚕尾续文》)。他的神韵说就是从司空图的“韵外之致”、严羽的借禅喻诗发展来的。神韵说主张写出一种清远的意境,外露灵性,内蕴真味,有言外之意。认为这种意境的形成在于“伫兴”。他举南朝梁代萧子显所说:“登高极目,临水送归。早雁初莺,花开叶落。有来斯应,每不能已;须其自来,不以力构。”并引用王士□所说,孟浩然“每有制作,伫兴而就”(《渔洋诗话》)。说明“伫兴”不能强求,“物色之动,心亦摇焉”,在景物感动心情时,自然酝酿成熟。   近代文论对“意境”说的发展 “意境”说在近代文学评论中运用更为广泛,“境界”一词甚至用于小说评论,相当普遍地以有无境界和境界高下来评论作品。如康有为、梁启超论诗,况周颐、刘熙载论词,林纾论文,王国维论小说戏曲,都运用“境”或“境界”的观念。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王国维。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对“意境”说作了新的阐发。他说:“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认为境界不仅是景与情的结合,而且应是从亲身所见所闻中得到的真切感受。他举例说:“‘红杏枝头春意闹’,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云破月来花弄影’,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闹”和“弄”就是作者真切、独特的感受。所以他说明,有了这样的感受,就叫做“不隔”,才能写出真景物、真感情,才有境界;否则就叫做“隔”,也就写不出真景物、真感情,也就无境界。他还进一步指出:“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并辩证地论述了“造境”与“写境”的关系。此外,他还提到境界的优美等问题。但王国维在对意境理论作出开掘与发展的同时,也有局限与不足,如他认为:“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水浒传》、《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其论客观之诗人是正确的,论主观之诗人则显然有误解和不足,说明他对文学作品反映生活的认识是有片面性的。   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里谈到元剧时说:“其文章之妙,亦一言以蔽之,曰:有意境而已矣。何以谓之有意境?曰: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又说:“元曲之佳处何在?……曰:自然而已矣。”这是他对“意境”的较全面的说明,把“意境”说运用于包括小说戏曲在内的各类体裁的文学创作,都要求写出能打动人的真感情,写出能使人象亲眼目睹、亲身感受般的真景物、真事实,写出能反映人物性格的语言,而这一切又都要出于自然。倘再加上王夫之的“意犹帅也”,用立意来统帅这一切,就是古代文论中比较完整的“意境”说了。   参考书目  王国维:《人间词话》,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1960。  王夫之:《□斋诗话》,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1961。  敏泽:《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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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 指文学创作中表现出来的一种带有综合性的总体特点。就一部作品来说,可以有自己的风格;就一个作家来说,可以有个人的风格;就一个流派、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文学来说,又可以有流派风格(或称风格流派)、时代风格和民族风格。其中最重要的是作家个人的风格。风格是识别和把握不同作家作品之间的区别的标志,也是识别和把握不同流派、不同时代、不同民族文学之间的区别的标志。   从汉语词义上看,“风格”最早是讲人,特指人的作风、风度、品格等,后来才用于文学创作。用“风格”来概括人的特点和文学创作的特点,大约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也是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开始形成比较系统的风格理论的时期。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讲的“气”和“体”,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所讲的“体性”,钟嵘在《诗品》中所讲的“味”,大都与风格有关。刘勰还开始正式使用“风格”一词来评论作家,他在《《文心雕龙》·议对》中说:“仲瑗博古,而铨贯有叙;长虞识治,而属辞枝繁;及陆机断议,亦有锋颖。而腴辞弗翦,颇略文骨,亦各有美,风格存焉。”稍晚的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文章》中也说:“古人之文,宏材逸气,体度风格,去近实远。”他们所说的“风格”,已与现代的含义相近。   用人格来说明风格,在中国和外国都是通例,如中国古代所说的“文如其人”,法国布封所说的“风格就是人”(《论风格》)等。但不能绝对化。如清代学者纪昀在评论刘勰关于人心、情性等内在因素必然与其外在表现风格相符,即“表里必符”的命题时说,“此亦约略大概言之,不必皆确。万世以下,何由得其性情。人 与文绝不类者,况又不知其几也。”现代学者钱钟书则认为:“心画心声,本为成事之说。实鲜先见之明。就所言之物可以饰伪,巨□为忧国语,热中人作冰雪文,是也。其言之格调则往往流露本相,狷急之人作风不能尽变为澄淡,豪迈之人秉性不能尽变为谨严。文如其人,在此不在彼也。”(《谈艺录》)由于伪饰,由于某些作家人格的两重化等创作过程中的复杂因素,风格与人格有时并不一致或不完全一致,这种现象是存在的。但从根本上说,“文如其人”或“风格就是人”的命题,还是具有普遍意义的。   形成作家艺术风格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大致可以归纳为主观因素(或称内部因素)和客观因素(或称外部因素)两个方面。风格就是在主观和客观诸因素的交互作用和统一中表现出来的。主观因素,是指进入创作过程并作为创作主体出现的作家的自身条件,包括作家的世界观、艺术素养、个人经历、禀赋、气质、学识等。这些因素本身并不就是风格,但它们却从各自的角度影响风格的形成。其中,世界观的影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从描写对象的选择,描写角度的确定,到作者所作的社会政治评价、伦理道德评价和审美评价等,都是在世界观的指导之下进行的。作家多方面的艺术素养,包括艺术鉴赏力和艺术地感受生活、捕捉形象和细节的能力以及艺术表现的能力,还包括文学以外的音乐、绘画、舞蹈等方面的艺术素养,也都是影响风格形成的重要因素。   作家特殊的生活道路和遭遇,作家所经历的世态炎凉和离合悲欢,也都会在他的作品中留下印记,影响到他的创作风格。   至于作家个人的气质、禀赋对风格的影响,中国古代的文学理论中更是早就注意到了。曹丕所说的“文以气为主”(《典论·论文》),就强调了“气”是形成风格的主要根据(见文气)。刘勰则进一步指出:“然才有庸□,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并情性所铄,陶染所凝,是以笔区云谲,文苑波诡者矣。”他既不否认先天的气质,又提出了后天的陶染,并把“才”、“气”、“学”、“习”作为影响风格的四个要素,用来说明创作上多种多样的艺术风格的形成。   除了主观因素外,风格的形成还要受到一系列客观因素的影响。所以鲁迅说,风格“不仅因人而异,而且因事而异,因时而异”。所谓“因事而异”,是说描写对象(即题材)因其特点和性质的不同,而影响到作品的面貌。描写壮美的事物,不能以柔媚的笔调临之;描写可笑的事物,也不能以庄重的笔调临之。描写对象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对风格的制约,反映了生活源泉对创作的决定作用。所谓“因时而异”,是指外部的具体时代条件和历史环境等对作家艺术风格的影响。由于作家的创作总是在特定的时代历史条件下进行的,所以活动在不同时代的作家在风格上也会带有不同的时代印记。如古人所说的“治世之音安以乐”、“乱世之音怨以怒”、“亡国之音哀以思”(《诗大序》),就说明了时代社会因素必然要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出来。此外,各民族不同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语言方式,不同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心理素质等,则会影响到民族风格的形成。   上述影响风格形成的诸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主要是从创作内容方面着眼的。但风格并不仅仅在于内容,而是在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中表现出来的。因此,不仅一些形式方面的因素如体裁、语言等,而且艺术方法、写作技巧等都会对风格的形成产生影响。《典论·论文》说:“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文心雕龙》·定势》说:“章表奏议,则准的乎典雅;赋颂歌诗,则羽仪乎清丽;符檄书移,则楷式于明断;史论序注,则师范于□要;箴铭碑诔,则体制于宏深;连珠七辞,则从事于巧艳……。”就说明了不同体裁对于风格有不同的要求。而不同的语言特点,则既是形成风格的重要因素,又是风格的重要外在表现。语言风格是创作风格的重要方面。至于采用不同的艺术方法,对于创作风格的影响更为明显,浪漫主义作家与现实主义作家通常都表现出不同的风格。   由于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形成了创作风格上的千差万别。刘勰曾把风格分为典雅、远奥、精约、显附、繁缛、壮丽、新奇、轻靡八类,遍照金刚分为六类,司空图分为二十四类,无论哪种分法,都是不能穷尽的。从理论上说,风格的差异应该是无限的。   独特的创作风格,是作家在艺术上成熟的标志。形成风格的诸主观因素、客观因素、形式因素等,只有通过作家的艺术实践,在他的一系列作品中统一在一个稳定的风格整体的情况下,才是有意义的。有了这个比较稳定的风格特点,作家才有自己独特的创作面貌,从而和其他作家区别开来。   作家独特风格的形成,固然有所师法,有所承传,但更重要的是独创。风格上的独创性,就是要在博采众长的基础上,通过辛勤的探索,积累和发展自己的创作个 性和特点。   风格的稳定性和变动性,是研究风格问题的一对重要范畴。风格的稳定性,或相对稳定性,是指一个作家的主要风格特点一旦形成,就常常贯穿在这个作家创作的许多阶段和诸多方面。风格的稳定性多半和作家的性格、秉赋、气质等关系较大。此外,民族风格、民族传统,特别是民族性格、民族形式、民族语言这些因素的制约,也常常是形成风格稳定性的重要方面。风格的变动性主要是指风格的发展。作家创作风格的成熟,往往有一个发展过程,即使已经形成了自己独创的风格,它也不是僵化的,而是随反映对象的不同,写作时具体的客观环境和主观心境的不同,还会有所发展变化,显出阶段性来。   风格的一致性和多样性,是研究风格问题的另一对重要范畴。就同一作家而言,风格的一致性也主要来源于作者的人格、个性、气质等因素,它又常常与风格的稳定性相联系;风格的多样性则主要来源于描写对象的差异,也与作者通过创作活动而物化在对象上的主观情感的不同侧重面有关。所谓一致,是多样性的一致,是异中之同;所谓多样,则是一致中的多样,是同中之异。如杜甫的基本风格是沉郁顿挫,这个风格特点差不多贯穿了他一生几个主要创作时期的始终,表现为稳定性和一致性;但从诗人创作所涉及的广阔范围和不同的主观色彩来看,它又表现出变动性和多样性。王安石说:“至于杜甫,悲欢穷泰,发敛抑扬,疾徐纵横,无施不可。故其诗有平淡简易者;有绵丽精确者;有严重威武若三军之统帅者;有奋迅驰骤若□驾之马者;有淡泊娴静若山谷隐士者;有风流蕴藉若贵介公子者。”就指出了同一作家风格的多样性。   在文学史上,人们常常把风格相近的作家,放在一起称为流派(见文学流派)。比流派风格范围更大的是时代风格(或称历史风格)和民族风格。时代风格是一个历史时期的文学创作所表现出来的共同特点,这个共同特点使这个时代的文学与其他时代相区别。民族风格是每个民族在文学上所表现出来的与其他民族文学相区别的独特点。从一个民族的范围来说,民族风格更多表现为相对稳定性的一面(当然也有发展,只是较缓慢);而时代风格则表现了这种民族风格发展的阶段性和历史性,更多地表现为变动性的一面。然而,无论民族风格、时代风格,还是流派风格,归根结底都要由这个民族、时代或流派的代表作家的个人风格来体现。所以,对个人风格的研究是风格理论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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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骨 中国古代文论的基本概念和术语,实质是对文学作品内容和文辞的美学要求。以“风骨”评诗论文最完备最系统的是刘勰的《《文心雕龙》》。   “风骨”用来品评人物,始于汉末,魏晋以后曾广泛流行,如《宋书·武帝纪》称刘裕“风骨奇特”,《世说新语·赏誉门》刘孝标注引《晋安帝纪》称王羲之“风骨清举”,《南史·蔡撙传》称蔡撙“风骨鲠正”等。当时所谓“风骨”,一般指人的神气风度方面的特点而言。这一品评人物的概念,不久即为文论和画论所采用。  画论中谈风骨,始见于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谢赫在序中提出评画的六个标准,其一是“气韵生动”,其二是“骨法用笔”。前者重在风神,与神似相近,后者重在笔致的骨梗有力。谢赫又将画家分为六品,评一品画家曹不兴说:“不兴之迹,殆莫复传,唯秘阁之内一龙而已。观其风骨,名岂虚哉!”以后“风骨”这一概念,便被广泛运用于画论。“风骨”也被用于书法品评。晋卫夫人《笔阵图》说:“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书法要录》)唐代张怀□的《书议》,始将“风骨”引入书法评论中。他说:“以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又论草书说:“以风骨为体,以变化为用。”   刘勰的《《文心雕龙》·风骨篇》说:“用以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沉吟铺辞,莫先于骨。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意气骏爽,则文风生焉。……故练于骨者,析辞必精,深乎风者,述情必显。捶字坚而难移,结响凝而不滞,此风骨之力也。”如何理解刘勰“风骨”的确切含义,后世众说纷纭。曹学□在明天启刻、梅庆生音注《《文心雕龙》》的序文中说:“风者,化感之本原,性情之符契。诗贵自然,自然者,风也;辞达而已,达者,风也。……岂非风振则本举,风微则末坠乎!故《风骨》一篇,归之于气,气属风也。”又在《风骨》篇的批语中说:“风骨二字虽是分重,然毕竟以风为主。风可以包骨,而骨必待乎风也。故此篇以风发端,而归重于气,气属风也。”曹学□首先□橥了“气”与“风骨”的关系,并且明确指出“风骨”一词,“风”居于主导地位。清黄叔琳在其辑注本《《文心雕龙》》中有一句批语说:“气是风骨之本。”纪昀不同意,认为:“气即风骨,更无本末,此评未是。”对“风骨”的理解,至今仍无定论。   刘勰论“风骨”,先讲“风”的来源本于《诗经》中的《国风》:“诗总六义,风冠其首,斯乃化感之本源,志气之符契也。”这是从“风”的教化作用立论的。《毛诗序》说:“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有了“风”,才能感动人,但“风”本身并不是教化,也不是志气,而是教化的本源,志气的表现。“风”与“情”的关系比较密切,“情”不仅指感情,也包括抒情述志在内。因此“风”也是“志气”的表现。“风”与“气”的关系更为密切,没有“气”就不生动,没有“风”就感动不了人。形不是“气”,但有“气”才活;情不是“风”,但有“风”才动人。有各种不同的“气”,刘勰要求的是“骏爽”之“气”;形之于“风”,就是“清峻”之“风”。“气”盛则“风”生,“风”生则意豁而情显。因此,“风”也就是要求作品有情志,有感动人的力量,写得鲜明而有生气,写得骏快爽朗。   刘勰说:“沉吟铺辞,莫先于骨。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练于骨者,析辞必精。”(《《文心雕龙》·风骨》)“骨”与文辞关系比较密切。运用文辞首先要用“骨”。身体没有骨骼就立不起来,文辞没有“骨”也立不起来。语言端正劲直、析辞精练才算有“骨”;如果思想贫乏,文辞又不精练,就无“骨”可言。因此,“骨”也就是要求有情志的作品写得文辞精练,辞义相称,有条理,挺拔有力。合而言之,有了“风”就生动,有了“骨”就劲健。以“气”运辞,故语言劲健挺拔,“捶字坚而难移”。以“气”负声,故音调顿挫低昂,“结响凝而不滞”。文章达到这种境界,才是“刚健既实,辉光乃新”,才能激动人。总之,“风骨”的基本特征,在于明朗健康,遒劲有力。   与上述看法相反,另一种意见认为:“骨”即文意,“风”即文辞。主要根据是《《文心雕龙》·体性》所说:“辞为肤根,志实骨髓。”《《文心雕龙》·附会》所说:“夫才量学文,宜正体制。必以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髓,辞采为肌肤,宫商为声气。”由此而得出结论:“骨”指“情志”与“事义”,也就是情杏胨枷耄馐俏难Т醋鞯墓歉伞I岽斯歉?绝难构成优美的文学,所以说“沉吟铺辞,莫先于骨”。同时,文章的骨髓,固然是情感和思想,而其表达,却有赖于文章的气势,所以又说“缀虑裁篇,务盈守气”。这“文气”,便是所谓“风”。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风骨”与“气”是作品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形成了作品的风格。在《《文心雕龙》》中,《体性》只是一般地论述文学作品有多样化的风格;《风骨》则是在多样化的风格当中,选取不同的风格因素,综合成一种更高的具有刚性美的风格。所谓“风骨”,也就是指一种鲜明、生动、凝练、雄健有力的风格。这是刘勰对文学风格所提出的更高要求或更高标准。   除刘勰外,南朝梁钟嵘也提倡风骨,不过他使用的词语是“风力”或“骨气”。他在《诗品》中曾称曹植“骨气奇高”;在《诗品序》中又指出:“永嘉时,贵黄、老,稍尚虚谈,于时篇什,理过其辞,淡乎寡味。爰及江表,微波尚传,孙绰、许询、桓庾诸公诗,皆平典似《道德论》,建安风力尽矣。”这里所说的建安风力实即建安风骨。刘勰、钟嵘两人都极力推崇建安风骨,把它作为对六朝形式主义文风进行批判的武器,但由于积重难返,“风骨”说在当时并未取得太大的成果。到了唐代,陈子昂基于改革文风的需要,高倡“汉魏风骨”,用“风骨”作武器,横扫六朝绮靡文风的余习,使唐代诗歌的革新运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从文学批评史上看,“风骨”说是从中国优良的文学传统中概括出来的,并为后代进步文论家所继承,它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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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教 中国古代关于诗歌社会作用的一种说法。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统治阶级对于文艺的功利主义要求。最早提出这一说法的是《毛诗序》(见《诗序》)。   《毛诗序》归纳《诗经》十五国风的社会作用及其特点说:“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这里的“风”,包含本源、体制、功用三重意义;就本源讲,它发源于古人认为音乐是模拟大自然风声的结果,如《国语·周语》:“瞽帅音官以风土”、《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篇:“帝……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引申而为各地方的民谣,如《左传·襄公十八年》师旷所说的“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北风”、“南风”即指北方和南方的歌谣,从《诗经》中的《国风》,就是指的当时各国地方的歌谣。从体制方面说,“风”即风诵吟咏,如《论衡·明雩》篇所说:“风乎舞雩;风,歌也。”从其功用讲,则是“风教”。孔颖达《毛诗正义》:“微动若风,言出而过改,犹风行而草偃,故曰风”。“《尚书》之‘三风十愆’,疾病也;诗人之四始六义,救药也。”即诗之美刺是一种改良政治“疾病”之“救药”,背出而合训。同时,“风教”又包括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指诗人创作的诗歌,在流行中对人们起到感化作用。如《毛诗序》说:“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毛诗正义》说:“诗人览一国之意以为己心,故一国之事系此一人使言之也。但所言者,直是诸侯之政,行风化于一国。”即指诗人创作的诗歌应在社会生活中起到教化作用。二是指统治阶级的“上”对于“下”的教化,如《毛诗序》说:“上以风化下。”《白虎通德论·三教》说:“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即认为在“上”者应运用诗歌教化“下”民。“风教”是通过诗歌的具体感人的特点(感动、感化等)实现的。《毛诗序》强调说:“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对诗歌的教化力量作了高度的估价。这就是在封建社会中长期流行的“风教”说,它对封建社会的诗歌及诗论发生过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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