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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 我依然爱你 文 / 夏暮雨

我依然爱你 文 / 夏暮雨

<P>今天,我约了暮枫来谈分手,他来的时候,还带着他的新女友,我最好的朋友。我已经不再伤心,因为我不再爱他,但看到卡车向他飞奔过去的时候,我还是冲了出去,把他推开。那种是本能的反映吧,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被卡车抛起,抛得很高很高,落下来的瞬间,我看到,他与他怀中的她。再睁开眼,身边人事依旧,只是,回到了我初识他的那一年,十年前。命运给我重新选择的机会,我,还会不会再选择他?命运,又要给我一个怎样的轮回……</P>
第壹最好不相見,從此便可不相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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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不断延伸的影子 在红砖道上并列而行
  在深夜与你并肩走着
  只要能在你身旁 永远这样紧紧牵着你的手
  我就感动得快要哭了
  
  风儿变得寒冷 渐渐有了冬天的味道
  这条街也即将到了 能和你接近的季节
  
  今年 最初的雪花 向我俩靠近
  在眺望著的这个时间里
  充满了幸福的喜悦 没有撒娇和脆弱
  只是 爱你 打从心底里
  
  只要有你在 无论发生什么
  都会有可以克服的心情
  我祈祷着 这样的日子一定会到永远
  
  风儿吹得窗摇 想把夜晚摇醒
  无论多么悲伤的事 我用笑容为你改变
  
  现在窗外一定,雪花飞舞飘落
  不知何时雪已停 把我们的街道染色
  想为某人做些什么事 原来 这就是爱
  
  如果 我失去了你 我会变成星星照耀你
  微笑 或被泪水沾湿的夜晚 我会永远在你身旁
  
  今年 最初的雪花 向我俩靠近
  再眺望着的这个时间里 充满了幸福的喜悦
  没有撒娇和脆弱 只是 想永远地
  就这么一直在一起 我真心地这么想
  
  在这条街上堆积的 纯白雪花
  悄悄地在我俩胸口画上回忆
  从今而后也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中岛美嘉《雪之华》
  
  七月,又是一个夏天来临。
  
  我坐在“冷清”咖啡店的窗边,眼光落在外面到下雨的街道。下午五点半,正是大部分人下班的时间,我在等人,任谁都看得出,只是没有等人的欣喜,因为,我是来这儿分手的。
  
  六点钟的时候,秋暮枫出现在街道的对面,他看到我,习惯性的皱眉。我那么让他讨厌吗?我自己心在问。再望去,离他不远处,一身红衣,能这样穿着的只有一个人,我曾经的死党和好友,现任秋暮枫的女朋友,白冰雪。
  
  冰雪并未坐到我们这桌,而是选了一个靠门的座位。秋暮枫在我面前坐了下来,叫了一杯哥伦布,我们今天来谈分手,他却没有一些的伤感,就连一丝尴尬都没有,就如同我们十年中任何一次约会一样。
  
  “这个,还给你。”桌上,放着我们订情的指环。“我的手指已经长粗了,这个指环,已经套不下了。”
  
  秋暮枫看了我一眼,拿起桌上的指环,向自己的指头套了套,他的手太大了,任意哪个指头,也只到第一个关节,再下不去了。我就这样看着他的手,那双我曾经最喜欢的手,最喜欢的人。他仿佛看到我在发呆,抓起我放在桌子上的右手,把指环套入小指中,正正好,不松也不紧,也不会掉下来。
  
  “留着吧!想当初为了买这个指环,我可是吃了两个星期的咸菜和泡饭。”他笑了笑,放下我的手。
  
  这个指环四百八十八元,我曾偷偷地看过价钱,六年前,也是七月的夏天。我还记得我戴上它的时候的喜悦,如同进入天堂般一样。
  
  真的要分手了吧!我用眼光问他。他点了点头,不知道是不是能感应到我的话,我们就这样坐着,直到咖啡冷掉。
  
  “枫,再见吧!”走出咖啡厅门口,外面的雨仿佛下大了呢!我撑开伞,我喜欢浅浅的紫色。
  
  暮枫没有回答我,只是帮我把伞骨支好,旁边,一身红衣的冰雪正在等他。
  
  说句什么吧,再和我说句什么吧!我的嘴角挂着笑,我的泪,流不出来呢。暮枫看着我,点点头,转身要离去。下意识的,我去抓他的衣袖,却用力过猛,小指的指环被甩了下去,滚到马路上。
  
  我和暮枫都停下来,看着指环滚动,最后停下来。暮枫跑到马路中间,弯身把指环捡了起来,用手指擦去上面沾染的雨水。
  
  “枫。”我听到冰雪的叫声,暮枫的身后,正有一辆货车快速地倒车。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当我反映过来的时候,我已经是在半空中,仿佛是慢动作一样,感觉自己被抛了出去,在落地的一瞬,我看到抱住冰雪的暮枫,一脸地茫然。
  
  我苦涩的弯了弯嘴角,黑暗,随之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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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姐,起床了。”有人很用力地推我,把我推醒。
  
  我睁开眼睛,第一眼便看到对面墙上的窗,和窗外的云雾山。我完全没有反应,我这是到哪儿了?这地方,好熟悉,好熟悉的,是哪里?
  
  “姐,你上学要迟到了。”旁边的人还在推我。
  
  我转过头,是雨峰,不过好象缩过水了。我怎么记得上个星期见到他时,他还一八五的个头,九十公斤的体重,怎么一个星期不见,便感觉缩了一圈,不,好几圈。
  
  “雨峰,你怎么在这儿?”我坐了起来,才看清这熟悉的地方是哪里了,这明明是爷爷在云雾山下的房子,可是,这房子,在我记忆中,五年前,就拆掉了。拆房的时候,我还有回来帮忙。
  
  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捂住头,使劲回想着发生过的一切。我记得,我记得我和暮枫约定见面分手,然后我的指环掉了,他帮我捡,然后一辆货车过来,我冲过去推开了他,然后,然后我就被抛了出去。
  
  难道,只是一个梦。
  
  “小柔,你想第一天上学就迟到么?”另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是大伯,从屋外进来,“快点起床,你婶子早饭都做好了。”
  
  我坐在床上,依然没有反映过来,雨峰随着大伯一起走了出去。我翻身下床,如果我没记错,墙上的农家历还在老地方。
  
  农家历上,鲜红的大字写着,一九九*年,八月二十二日。我记得,那一天,是我进高中的日子,那天,我认识了秋暮枫。
  
  “我要回家。”我胡乱穿上衣服,抓起背后冲出门去,不理会身后大伯和婶子的大声呼唤,跑到车站,跳上最早一班回城的车,我知道,我回去后,一切就都清楚了。
  
  “小柔,你怎么回来了?”老妈看到我冲进屋,一下子愣住了。
  
  老妈年轻了好多,眼角的皱纹浅淡了好多,头发也是黑的,没有我记忆中的白发。我的眼泪一下涌了出来,扑到老妈怀里。老妈明显被我这一冲给吓到了,把我抱得紧紧地,“怎么了,小柔,跟妈妈说说。”一边说,一边抚弄我的头发,这是老妈最喜欢的动作。
  
  “我想家了。”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我知道,这是十年前的家,十年前的老妈,十年前的事情,可是,我为什么回到十年前了呢?
  
  我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房间是我十年前的房间,我还记得那时的情景,衣柜里,全是清一水的牛仔裤,运动衫。我是大学以后才开始穿裙子,脱离我假小子的生活。摸摸头上,一头清爽地短发,贴着头皮,在高中以前,我从来未留过长发,一直是清爽的板寸头。
  
  我真的回到十年前。
  
  我努力回想,十年前,都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那时候。香港还没回归,中国还没入世,奥运会也没申请成功。我一点都记不得,十七岁的时候,到底发生过什么样的事。
  
  “小柔,出来吃饭了。”老妈也还未退休,为了我,今天连班都不上了。
  
  我走出房间,看到桌上,老妈为我做我最喜欢的茄子土豆拌小葱。
  
  “妈,让我在家住几天好吗?我下个星期再回学校去。”
  
  “小柔,真的没有什么事情么?”老妈不放心,又在一次问道。
  
  我摇了摇头,“真的没事,就想在家多待几天。行吗?”
  
  老妈点了点头,我的请求,老妈从来不会拒绝,在她眼中,我已经是能承担自己命运的大人了。
  
  虽然这一年,我虚岁十七岁,周岁还只有十五岁。
  
  我的人生,从此翻开了不寻常的另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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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在家睡足了一个星期,被老妈逼着回到了大伯家,回到了学校。
  
  已经开学一周了,我才出现,比起大家的熟识,我是陌生的。虽然我可以一一说出他们的名字,来历,但是,我对他们来说,依然是陌生的。
  
  床已经收拾好了,是雨峰过来帮我收拾的,还是我的老位置,门后的下铺,住在我上铺的,仍旧是苏红。一切,都是和我记忆中的一样,只不过,有一点改变了,我晚到了一个星期,这一星期中,发生了不少的事情。
  
  白冰雪依旧在老地方,我斜对面的下铺,那时的她没有现在漂亮,脸上有两块高原红,头发也没有剪短,依然是两条辩子。
  
  如果再选一次,我不会选她做我的好朋友。
  
  我的冷淡,让大家不太敢接近我,收拾好东西,背起书包,一个人走到教室,找了一个没人的座位,坐了下来。我知道那个座位是我的,因为我以前一直都坐在那里。
  
  我的出现,让早自习的同学们不由得回头看我,不同一个星期前的雨天,我依然一条洗得发白牛仔裤,上身一件浅紫色的衬衫,头发依然短,但还不至于到分不清性别的地步。
  
  第一节课是英语,是班主任的课,萧云海,那个曾经被我们气得说不出话来的刚毕业的小老师。此时,他只比我们大七岁吧!
  
  他走进教室便发现我了,径直走到我的课桌前,“是夏雨柔吧!你迟到了一个星期了。”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富有磁性魅力。
  
  “我不会耽误功课的。”我抬头看着他,要知道,我的英语之所以在大学的时候能过专业八级,还是全仗他在高中时对我的辅导。
  
  “那就好。有什么事,来找我。我就住在学校。”他轻轻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我知道,就在教师宿舍右起第三间,而且你为什么来这个学校,我也是一清二楚的。我心中暗暗好笑,回到十年前,是不是自己会成为先知呢?我经历过的好多事,他们都还没开始经历,只是要再重新来一次高中三年,让我很郁闷,高中,是最累最苦的日子。
  
  一上午,基本在发呆中渡过,老师们讲的课业对我来说太简单了,还不能说出来,只能装做很认真很努力的样子。事实上呢,我在神游太虚,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第三节快下课的时候,我才发现了一个问题,一上午,都没有看到秋暮枫,他的座位是空的,他为什么没为上课呢?我努力去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下课的时间,我依然一个人,坐在教室门口的花坛边上,抱着双膝,很久很久以前, 我就喜欢这样坐在花坛边,和暮枫一起,在夜晚看天上的星星。离第一次地理课观星,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吧!
  
  一辆自行车在花坛下面停了下来,从上面飞身下来一个人,牛仔裤,T恤衫,脸上戴着一付浅茶色近视眼镜,一头板寸竖在头上。
  
  我记忆中,第一次注意到秋暮枫是九月的一个晚上,他似乎也是差不多的装扮,推着自行车从校外进来,有两个初一的女生见了他,喊了声“老师好!”。当时,我和冰雪笑得前仰后合。也是那时,他才注意到我的吧!
  
  秋暮枫从我身边经过,进入教室。我的心仍是忍不住狂跳了几下,我熟悉的,淡淡地,力士香皂的味道。是记忆中的味道,不同现在改良后的品牌,再也寻不到那时的气味了。
  
  上课铃响了,我起身,拍拍裤子上的灰,随着大家一起回到教室。这一堂,是语文课。我仍记得翩翩学者气质语文老师,用他那特有的嗓音,读《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八月秋高风怒嚎,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风渡江洒江郊,高者挂卷长林梢,下者飘转沉塘坳……”
  
  直到坐在我旁边的唐子元推了推我,我才发现,我自己走神了,语文教师正一脸笑容地看着我,当然还有,全班的同学。
  
  “这位同学,在想什么,笑得这么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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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走神了,还被了个现行。
  
  眼睛飞速向黑板扫了一眼,这堂课,在讲《雨中登泰山》。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自保要紧,于是,用我当年天真无邪又可爱的表情对着老师说:“老师,听到您讲雨中登泰山,想起来有关泰山和下雨的两个典故,不知不觉就笑了。”
  
  语文老师的脾气我还记得,果然,他很有兴趣的问我,“什么典故?说出来让同学们都听听。”
  
  “国内革命战争的时候,山东军阀张宗昌,一次泰山毕,赋诗一首,命名曰《咏泰山》:‘远看泰山黑糊糊,上头细来下头粗。若把泰山倒过来,下头细来上头粗。’”
  
  轰地一声,全班同学都笑了出来,就连以沉静内敛的语文老师,也忍不住笑出声来,虽然他背过身去,但从他抖动的双肩可以看得出,他笑得不比别人轻。
  
  我旁边的唐子元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一只手指着我,一只手擦着眼泪,早已说不出话来了。等到大家都笑得差不多收住的时候,我又开口道:“还有一首,一日,一阵电闪雷鸣之后,宗昌顿来灵感,欣然命笔,成《天上闪电》:‘忽见天上一火镰,好像玉皇要抽烟。如果玉皇不抽烟,为何又是一火镰?’”
  
  本来已经停止笑声的同学们,又忍不住大笑起来,好好的一堂课,就这样被我扰乱了。我的名气,如同雨后春竹般,不消一天,已经全校闻名了。
  
  结果是:语文老师布下命题作文,可随意,杂文,散文,记叙文等格式不限,不过,这是对于别人而定的。对于我,语文老师是这样说的:“夏雨柔,既然你对张宗昌这样了解,就写一篇有关他的文章吧!”
  
  我呶着嘴,这算不算是打击报复啊?我对张宗昌的了解,完全在于他那几首打油诗上,现在要我以他为题,不是难为我么?
  
  从下午到晚上,我铺开的作文本上,一个字都没有。这年代,还没有普级电脑和网络呢,想来我学习电脑,还是在一年之后,那时,连WINDOWS还才出到3.2,这文章,让我怎么写啊。
  
  第一节自节下课后,雨峰来到我的教室,他不住校,马上要回家了。他推着自行车,手里拿着一只冰棍,“姐,来,给你消消火。”
  
  连他,都是来看我热闹的。
  
  不过,托了这只冰棍的福,让我的心境一下子冷静下来,第二节自习上,我的灵感翩然而至,也不打草稿,直接在作文本上驰笔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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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油诗,是一种内容和词句通俗诙谐、不拘于平仄韵律的旧体诗。相传为唐朝张打油所创,故名。
  
  传说张打油写了一首《咏雪》,一鸣惊人:
  
  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
  
  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此诗描写雪景,由全貌而及特写,由颜色而及神态,通篇写景,而不着一“雪”字,雪的形神却跃然纸上。遣词用字,十分生动、贴切、传神,用语俚俗,本色拙朴,风致别然,格调诙谐幽默,轻松悦人,广为传播,无不叫绝。
  
  打油诗说起来朗朗上口,为众人喜爱,广为流传,故又名顺口溜。
  
  到了现代,打油诗在内容和题材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反映现实生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往往能折射出一个时代的影子,闪现着一个时代的灵魂,故鄙人叫它做时代歌谣。
  
  山东是齐鲁故地,孔孟家乡。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纷乱无序的历史舞台上,此地曾有两位著名人物异常活跃,各领风骚,那便是前清状元公王寿彭和民国军务督办张宗昌。张督办拜王状元为师,王状元食张督办俸禄;张追捧王,必恭必敬;而王追随张,亦步亦趋。二人一文一武,一雅一俗,可谓反差巨大,对比强烈;却互敬互补,配合默契,故而颇值得一书。
  
  张宗昌(1881—1932)字效坤,山东人莱州。早年曾在东北为匪。辛亥革命爆发,率百余兵马回到山东,任民军团长;不久投靠北洋军阀冯国璋,因“功”升任副总统侍从武官长;后又转投奉系军阀张作霖,升至军长。1925年,以“军务督办”名义盘踞山东,人送绰号“狗肉将军”。其间与王寿彭合作,创办山东大学;1928年被迫下台,客寓天津。后被军阀韩复榘派人暗杀。
  
  清廷退位,世风大转。文人黯淡,武夫称雄。张宗昌之辈如鱼得水,乘时而兴,高调登上历史舞台。然此人虽一介武夫,却颇喜风雅。由于历史惯性的作用,民国初年的前清翰林尤其是状元公仍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宗昌大权在握后,或是出于心灵深处对拜状元公的崇拜与钦羡,或是想附庸风雅以博取令名,或是兼而有之,便主动拜寿彭为师,经常吟“诗”作“赋”,还出版了诗集《效坤诗抄》。品味其“作品”,辄让人忍俊不禁。
  
  “听说项羽力拔山,吓得刘邦就要窜。不是俺家小张良,奶奶早已回沛县。”这是宗昌所作《笑刘邦》。因宗昌总将汉张良引为同宗,所以才有第三句中“俺家小张良”。张良乃汉代著名谋士,于助刘邦灭项羽功劳最著。宗昌称之为“俺家小张良”,以表明自己是张家老大;后两句才提到张良功劳,引为本家,是为抬高自己;而刘邦则不足道也,真可谓目空一切。“奶奶的”是山东人嘴边粗话,竟也入诗。
  
  另有一首,题为《改写&lt;大风歌&gt;》:“大炮开兮轰他娘,威加海内兮回家乡。数英雄兮张宗昌,安得巨鲸兮吞扶桑。”以此抒发回家乡当上土皇帝的自得之情。《大风歌》原诗是:“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宗昌增加一句,自封英雄,不可一世。首句匪气十足,乃本色语。末句“扶桑”指日本,表明其对日本侵略者满怀憎恨,爱国之心未泯,是此“诗”值得称道之处。
  
  一次,张宗昌游泰山毕,赋诗一首,命名曰《咏泰山》:“远看泰山黑糊糊,上头细来下头粗。若把泰山倒过来,下头细来上头粗。”虽粗俗少文,但不乏幽默之感。
  
  一日,一阵电闪雷鸣之后,宗昌顿来灵感,欣然命笔,成《天上闪电》:“忽见天上一火镰,好像玉皇要抽烟。如果玉皇不抽烟,为何又是一火镰?” 想象奇特,言人之所未言,可见其形象思维十分发达而活跃。
  
  “诗言志”。宗昌上述“作品”,旨在抒发思绪情感,表现自身才华,每首皆与其身份、教养相符,真实自然地表现了一介武夫的内心世界。只是言辞过于粗鄙直白,简直就是发自心胸之吼叫与呐喊。令人读后印象深刻而难以忘怀。
  
  中国不愧是诗词大国,古往今来,上至皇帝后妃,下至市井平民;雅至文人学士、大家闺秀,俗至贩夫走卒、乞丐盗匪,皆能吟诗。当然水平参差不齐,品位更当别论。阳春白雪者为诗人;一塌糊涂者成笑料。宗昌无疑属于后者。据说寿彭经常为这位弟子改诗,上述各“诗”是否真经过状元修改润色,恐只有天公晓得。以作品水准考察,即使有状元公指导,然以宗昌之资质,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神鬼亦无能为力也。
  
  抚今追昔,感慨良多。王张二位搭档均已作古多年,生前,他们都曾风光一时,却在晚年与时代格格不入;其身后的世界也向着与他们理念相反的方向发展变化,所以得到的评价也几乎是众口一词的“腐朽”、“没落”、“顽固”、“反动”等等。但是,任何人都不能脱离时代的局限,理念一旦形成,坚守与改变都属于本人的权力。而就王寿彭而言,能给不见经传的少年学子题字,说明其饱学之士之大雅;就张宗昌而论,拜倒在圣人脚下,说明其内心深处仍有所敬畏,有所守望,总比“无所畏惧”要好些。是耶非耶,绝难一言以蔽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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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想象,这文章一出,我在学校的名号,又响亮了一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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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晚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回想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虽然忘记了许多过往,但有一些,还是记忆犹新的。比如说:今天的作文,十年前,我写的第一篇作文是《雨在飞》,也是因为这篇作文,我才有了第一次和暮枫的说话,因为那时,交换作文的时候,他拿的是我的,而我拿的,也正是他的。
  
  这一次,好象许多事情,都已经不同了。
  
  第一天,就这样过去了,错过了一个星期,我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但是我知道,有了这样一种错过,也许我的人生,已经完完全全不同了。对了秋暮枫,我已经没有爱了吧,不再爱他了吧?我这样问着自己,直到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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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仿佛如我期待的一样,除了第一天的不平静,一切又归于自然。我和同宿舍的同学也开始慢慢熟悉,我不是那种可以孤单一个人走完一程的人。性格全然,让我无法去拒绝这些人的友好示意。
  
  除了白冰雪,也许心理还是二十七岁的心理,让我无法那么平静地再与她做好朋友,只是静静地,淡淡地处理我们的关系,她似乎也看出我的冷漠,也不与我亲近。
  
  第一个亲近的人,是宿舍的大姐,宁兰。一如她的名字一样,宁静,如兰花般气质秀美,典型的贤妻良母的代言人。以前在宿舍的时候,她总会照顾我们每一个人,包括男生宿舍的几头。
  
  一如现在,她坐在床旁边,正在帮男生宿舍的何永新牵裤角,而我坐在对面自己的铺位上,看着她幸福的表情。现在的她,不会知道,何永新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现在的幸福,我不忍心去打扰它。
  
  外面下着大雨,我们都没有去教室自习,全都窝在宿舍里,各自忙着自己的事。门响了,冰雪下地开门,是男宿的几位,手里端着饭菜。
  
  “就知道你们肯定没去打饭。”何永新第一个走了进来,“我给你们打好了,过来一起吃吧!”
  
  后面的男生们也跟着进来,显得很随意。女生们也下来,帮忙接过饭菜,放到桌子上,又把男生们让到床边坐下,我们宿舍唯一的缺点,没有椅子,一把也没有。
  
  我的眼光又落在秋暮枫的身上,我忍不住不去看他,忍不住不随他的身影去移动我的眼眸。但我很小心,很小心地藏着我的心事,不让别人发现。
  
  秋暮枫在冰雪的床上坐下,与她打闹在一处,只一个星期的差异,他现在注意的人,是美丽的冰雪,也许这就是有情人终于眷属,有了十年的记忆,让我看得更加清楚。
  
  原来,他从未属于过我。
  
  “怎么了?雨柔,你都不说话。”宁兰看到我在发呆,坐到我的身边,“过来吃饭吧。”
  
  屋里八九个人,显得有点紧,大家都聚到宁兰和冰雪的床边,把桌子拼到一起,站在桌子周围,热闹地吃饭。
  
  那时食堂条件很差,每天只有一个炖菜,连汤带菜的都全了,一袋子的馒头,足够屋子的人晚饭了。我静静地拿起一个馒头,倒了点菜在自己的饭盒里,然后静静地吃。以前的我,是很喜欢这种热闹的,可能是因为暮枫的原因,我现在不喜欢说话,除了第一天,在语文老师课堂上惊人的表现,我一直都是冷冷地。
  
  “你好象不太喜欢说话。”一根火腿肠递了过来,是杨川,班里最稳重的男生。多年前,班里一直有传言,他喜欢我,可他从来没有承认过。
  
  我给了他一个微笑,“没有找到说话的理由。”
  
  他也笑了,“不想说就不说罢。只是,你总是喜欢发呆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我甩给他一句广告词,径自底头吃的饭。
  
  “你是一个奇怪的女生。”杨川给我的评价。
  
  我自己也如是看,如果你是拥有十年后的记忆,是很难不奇怪的吧!
  
  命运,会为我改变些什么呢?十年前,我的眼中只有秋暮枫,除了他,眼中再装不下第二个人,可如今,他的眼中,还没有我的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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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又是语文课,作文讲评。
  语文老师没有评论我的文章,不似十年前,声情并茂去读我的《雨在飞》。只是在下课的时候,把我叫到教室外,对我说了好多,大概意思就是我聪明才智,但要用到正确的地方,上课时候不要总是神游太虚,毕竟,我是高中生,要面临考大学的境地。
  
  我低着头,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他这一套理论,我高中时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倒着背,都能背得下来了吧。
  
  “还有,下个星期,市里有个庆十一的作品比赛,我已经给你报了名了,希望你能写出好的文章。”最后,他留下这句话。
  
  我猛然抬头,我记得,那次作文比赛,我并没有参加。还是秋暮枫的作品,拿了市里的三等奖。
  
  下午,正式的通知下来了,参加作文的三个人,有我,杨川,秋暮枫。下周一,直接去市里,参加每年一次的庆十一的命题作文比赛。
  
  一切,都有些不一样了呢!
  
  那时学校的休假制度,是两个星期休息一次,一次两天,相当于每两周,就有一个大礼拜,让远道的同学回家。
  
  这周,轮到我们开学后第一次休假,我可以回家了。
  
  星期五放学后,我乘班车回市区,与我同行的,是白冰雪,她家里也住市内,与我同路。我选了一个单人的位置坐下,不想与她说话,也不希望她坐在我身边。
  
  白冰雪看到我,也当做没看到,走到后面的位置坐下,虽然同在一个车厢里,却没有交集。这样,就算以后她和秋暮枫在一起,我也不会再心疼了吧!
  
  **************************************
  
  没想到事隔多年,我还要去写歌颂祖国的作文,坐在考场上,自己想想都好笑。那时候的指导思想是什么,还没有三个代表呢吧,要写些什么,若是把什么拉灯撞世贸的与上去,非让人感觉我是精神病不可。
  
  久未动笔,让监考的老师也忍不住走到我这里,指了指表,又指了指我空无一字的作文纸,还有一个小时就要交卷了。
  
  我四周望去,大家都在奋笔急驰。只有我,还在冲着白纸发呆。
  
  “我没有走过父亲走过的长路
  
  他的脸上是几分沧桑几分血泪
  
  我没有看过父亲看过的国度
  
  他的乡愁是浩荡之江滚滚之水
  
  我只能偷偷瞄着父亲的眼眸
  
  感觉他眼光最深沉处的浮云苍狗喔
  
  我没有留下父新留下的苍疤
  
  他的伤痕是不敢思忆不堪回首
  
  我没有经历父亲经历的挣扎
  
  他的割舍是午夜梦回茫然失落
  
  我只有悄悄等着父亲的动容
  
  感觉他神色最恍惚间的爱恨交错
  
  什么叫中国我曾经没有把握
  
  如今我才知道他在我胸口跳动
  
  什么叫中国我现在真有把握
  
  是父亲毕生的守候我与生俱来的光荣
  
  我没有留下父新留下的苍疤
  
  他的伤痕是不敢思忆不堪回首
  
  我没有经历父亲经历的挣扎
  
  他的割舍是午夜梦回茫然失落
  
  我只有悄悄等着父亲的动容
  
  感觉他神色最恍惚间的爱恨交错
  
  什么叫中国我曾经没有把握
  
  如今我才知道他在我胸口跳动
  
  什么叫中国我现在真有把握
  
  是父亲毕生的守候我与生俱来的光荣
  
  张雨生〈心底的中国〉”
  
  把一首歌,改写一篇文章,不是一件很难的事,用一个**老兵的儿子的语气,讲述他心中的中国是什么样子的。
  
  我的灵感来源与此,用一个独特的视角,去写心中的中国,三年以后,香港回归,五年以后,澳门回归,那里,有许多人,都是有这首歌里一样的心情吧!
  
  收卷铃响的时候,我写完最后一个字,老师过来收卷的时候,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可能在于我一个小时写了整整两页作文纸,有点不太相信的态度。我冲他笑了笑,收拾东西,走出教室。
  
  再操场上,我看不到杨川,也看不到秋暮枫,他们也许早已离开了,我一个人站在操场上,心思又飘远了,偏离了原来的痕迹,我,还是我吗?
  
  星期日,晚上,我回到学校,宿舍里一个人都没有,大家可能要周一才会回来,只我一个人,在空荡荡地宿舍里。
  
  那时候水房还在外面,一排水龙头,在宿舍外墙上。我打了水准备向回走,对面正碰上秋暮枫,也端着盆过来,在门口相遇。
  
  “借过。”这是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淡淡地,隐藏我心底的不平静。
  
  他侧开身,让我过去,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任何语言,只是站在那。我在他身边走过的时候,我能听到他的呼吸,能感觉到他身上力士香皂的味道,眼角,能看到他的脸,看到他的眼神,看到他,皱着的眉头。
  
  从他身边穿过,只需要三步,却让我感觉象一个世纪那么长,那么难挨。我生怕他下一刻会拉住我,把我拥在怀里。虽然知道不可能,他不似我,有十年的记忆,我对他来说,还只是一个冷漠的异性同学罢了。
  
  “水洒了。”他在我身后,轻轻说了一句。
  
  我没有回头,因为有一颗小小的泪珠,不轻意间掉了下来,滑在脸上,痒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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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周二,全区停电,我们学校也没有例外。宿舍也是黑黑的,教室也是黑黑的。大家买来蜡烛,在教室的桌子上点起来。
  
  大伟抱着一把旧吉它,有一下没一下的拔着。大家都在教室里,现在才七点,回去睡觉还太早,只是天也黑了下来,没事可做,看不了书,就围在一起聊天。
  
  “大伟,唱首歌吧。”苏红在一旁边轻轻地说。
  
  大伟是班里唱歌最好的,加上人也帅,多年后可是招了好多女生喜欢的人,不象现在,和女生说几句话,都会感觉不好意思。
  
  大伟拔了几下吉它,清清嗓子,开始唱老狼的《同桌的你》。那时,很流行的吧!教室里静静地,大家都认真的听,听大伟清亮的嗓音,唱这首优郁的歌。
  
  一曲唱完,大家抱以热烈的掌声。又有人起哄,叫他再唱一首。
  
  大伟笑了,“叫我休息一下,别叫我一个人唱,女生也唱一个。”
  
  女生只有我,苏红,白冰雪三个人。宁兰和何永新出去了,还没回来。
  
  苏红是死都不肯唱的,大家起哄白冰雪去唱,冰雪尖着嗓子和男生们打浑,说什么也不唱。我静静坐在那儿,眼光落在窗外,我又发呆了。
  
  “雨柔,唱一首歌吧!”是秋暮枫的声音,把我从太虚中拉了回来。
  
  我回过头,看着他,他的脸在烛光中,显得有些暖昧不清。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我唱歌呢,是注意到我一个人,坐在窗边,孤孤单单的吗?
  
  大家都望向我,看着我轻轻起身,从大伟那里拿过吉它,这吉它的功夫,还是和大刚学的,此时,大刚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半年后,他才会出现吧!
  
  “当爱过的人,又再出现,你是否会回到我身边。”我轻轻吟唱出声,是老狼的歌,《昨天今天》
  
  “当爱过的人又再出现,你是否会回到我身边
  
  电话那边流着我的眼泪,你也知道那是为了谁
  
  时间带走的日子会相信,我所交给你的心
  
  过去的温柔让我颤抖,我还想着从此以后
  
  是谁遇见谁是谁爱上谁,我们早已说不清
  
  是谁离开谁是谁想着谁,你曾经给我安慰
  
  写在心里的话也会改变,是曾经躲避的誓言
  
  昨天不懂的事又会重来,你的心是否依然在
  
  别在意今天能不能永远,想我的时候不会孤单
  
  散开的头发遮住了肩膀,你的心是否和我一样”
  
  我抱着吉它,一遍一遍吟唱,“是谁遇到谁,是谁爱上谁……”教室里一丁点的声响都没有,我低着头,感觉暮枫的眼光停在我的身上,我不能抬头,不能对上他的目光。
  
  等我停下的时候,好一会儿,才有掌起响起,从门口处。班主任萧云海靠在门边,不知道他已经进来多久了,包括我在内,大家都太专心了。
  
  萧云海并没有进来,只是转身离开,并把门给我们关好。是这忧伤的曲调,把他引来的吗?这时候,他的女朋友刚和他分手吧,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
  
  我放下吉他,又坐回到窗边,接着发呆。没有理会我,他们都习惯了我这样的神情,只是大家在一起接着唱歌,那时候的歌还是挺经典的,直到现在,依然还都记得。
  
  我的这支歌,所表达的,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吧!当爱过的人,又再出现,我却已经做出了不再选择的决定。我不会再选他了,不会再让自己受那么多,那么多的伤害了。
  
  想着想着,已经泪流满面。窗外,秋暮枫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外面,隔着窗,皱着眉,望着我,看着我流满眼泪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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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我在同学们的眼中,一直是个迷一样的人,连我自己也这样感觉,我本身,不就是一个迷吗?为什么会回到十年前,为什么要让我重新与秋暮枫认识,我不是一直在期盼,如果不认识他,如果没有和他在一起,如果……
  
  心好疼,好疼,分手的一幕还在眼前出现,他把指环套在我的小指时的神情,我还记得。真的还都记得。
  
  “雨柔,你还好吧!”宁兰在叫我,我才发现,自己又发呆了。我现在发呆的次数好象比原来少了一些,只是在不经意间,还是会出神,那时候,便是在回想从前的**的时候吧!
  
  “宁兰,你没和她们出去玩?”今天周日,半天课,大家都上街去玩了,只有我,懒懒的不想动。区里的那条街,早被我逛烂了,我没有心思,去来个什么故地重游的把戏。所以待在学校,躲在宿舍里发呆。
  
  宁兰甜甜地笑了,“阿新他们在操场上打球,要不要一起去看。”她不忍我一个人可怜巴巴待在宿舍里,拉我一起去。
  
  我想了一下,好久没有活动身体了呢。以前,不也常和男生们一起打球,和他们一起玩,我,都快忘了。
  
  “好,等我一下。我换身衣服。”我答应下来,宁兰准备了东西,在门口等我。
  
  我换上一套浅蓝色的运动服,和宁兰一起到操场上去。
  
  男生们正在斗牛,三个人一组,打半场。我们在旁边坐了下来,看他们在蓝球场上飞舞场,男生都是好动的,不管玩的怎么样,都是重在参与来得重要。
  
  “啊!”大头被大伟上篮时带了一下,摔到地上。
  
  “怎么样?”大伟把他拉了起来,“伤到没有。”
  
  大头咧开嘴,笑了一下,“手擦破皮了,你们先等等,我去包一下。”说完,向宿舍那边跑过去。
  
  剩下五个人站在那儿,“怎么样?还要不要玩了?”
  
  “三对二,怎么打?”何永新问。
  
  “我来顶大头。”我站了起来,来到球场。
  
  男生们都愣了,“你?行不行啊?”大伟一脸的不信任。
  
  “小看我。”我笑了一下,把运动服外套脱下来,剩下里面的T恤,抓起篮球,来了一个三分投篮,篮球在球框里转了一下,落了下去。
  
  男生们都笑了,鼓起掌来。重新分了一下组,大伟,我,杨川一组,何永新,张言和唐子元一组。
  
  一开始对方的几个人还不敢上来挡我,在我投了几个球之后,比分大幅度落下的时候,他们才开始认真起来,也忘了我是女生的身份,和我一起跑动起来,段、挡、栏,都越发狠命起来。
  
  ……
  
  “不行了,要休息一下。”唐子元第一个投降,坐在地上,不肯起来。
  
  有半个多小时了吧,我也是浑身是汗,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好在宁兰递过来冷白开,让我喝了一大口。
  
  宁兰不是一个人在看,旁边还有大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手包了块纱布,是擦破皮,出了血。在后面,还有萧云海和秋暮枫。两个人一个人坐在球场边,一个推着自行车站在旁边,都注视着我。
  
  我冲他们笑了一下,“要不要一起来?我们打全场,四对四。”
  
  秋暮枫皱着眉,不说话。倒是萧云海,笑着站了起来,“好啊,”然后脱去外套,又回过头,“暮枫,一起来,运动一下。”
  
  我看着秋暮枫,他也看着我,过了有一分钟,他才动手,把自行车锁在旁边,脱了外套,走进球场。
  
  暮枫和萧云海分组,剪刀石头布。萧云海赢了,分到我这一组。
  
  “YEAH!”我上去和他击掌,然后站到自己的球场边上,暮枫也走到自己的位置。忘了说,我篮球的技术,可是十年前由暮枫手把手教的,现在,用他教的技术来对付他,是不是件很有趣的事情呢,可惜,他不知道。
  
  有一件事,我忘记了,就是十年前我的身高,那时才十七岁,我只有一六二的身高,在男生堆里一扎,显得又矮又小。自己才到一六九,是大学时的事情了。现在,还是未发育完全呢
  !
  
  等我意识到我身高问题的时候,我正跳起来防守秋暮枫的投篮。我起跳的有点晚,我跳起来的时候,他正在往下落,我只注意到球的运动方向,伸手盖了他的火锅之后,正被他落下的冲力撞倒。
  
  等我意识过来,我已经倒在地上了,身上,是秋暮枫笨重的身躯,还有……一张红红的脸。底下头,他的一只手,还放在我的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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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第二天,腰酸背痛腿抽筋的时候,才发现昨天玩的太兴奋,造成运动过度了。
  
  我咬着牙,一步一步串到教室的时候,教室里暴出了笑声。唐子元坐在我旁边,忍不住的笑,我朝他肩上打了一巴掌,他马上和我一样,串串跳起来。
  
  我也笑了,这时候的友谊,是没有恶意的。十几岁,还是很清纯的年龄吧!虽然秋暮枫他们都要比我大上两三岁,比我世故,比我圆滑,但必竟,也不满二十岁。比起他们,我算是很老的人了,起码是在思想上。
  
  因为昨天的一场球,和同学们的关系,好象一下子就拉近了,男生们都敢和我开起玩笑来,而我好象也是受了他们的感染,也不再清清冷冷地,虽然还是不多话,但起码可以附上一个甜美的微笑,有时候还会回上几句嘴给他们。
  
  作品比赛的成绩出来了,秋暮枫和杨川都是三等奖,而我,因为视角独特,被发了一个特等奖,和五百元的奖金,也因为这件事,被学校又宣扬了几天,本来,我已经是要被人忘记的人了,这下,大家又都想了起来。
  
  然后是学校校队的体育老师,找我谈话,希望我能加入校队,被我婉拒了,我不想再本已很劳累的高中生活中,再添上这一笔,我并没有什么为校争光的感念。
  
  九月底了,天气稍稍有些凉了下来,早晚的时候,都要套件外套,以抵御北方秋天寒冷的风。
  
  地理课上,老师在讲星系,并且说,晚上,住校的同学,到院子里集合,今天晚上,是一年中观查星系最好的日子。
  
  晚上九点,我们都抱着小垫,来到操场上,坐在花坛上,头顶上,是深蓝色的天空和满天的星斗,只有在这里,才能感觉到星星离自己是如此的近吧!
  
  我和大伟背靠背做着,他个子最高,靠在他背上最是舒服,虽然他十分的不情愿,却又没办法拒绝我的请求。
  
  “同学们,现在我们头顶正对着的,就是最出名的猎户星云团,它包含了几个星系,分别是……”地理老师抬着头,给我们讲各个星系和星座。
  
  满天星斗,银河两岸,多少年,没有再这样,这样近的看星星了。我只认识很少的几个星座,从左看到右,再从右看到左。老师的讲解早就结束了,也只剩下我们,还坐在这里,着迷于这满天的星星。
  
  嘴里哼哼着曲调,只是想起来,就这样有一段没一段地哼着,靠着大伟,感觉真是舒服,不过……
  
  我感觉到不对劲,大伟很瘦,他的背,不会这么宽。回过头,看到的是秋暮枫的脸和他侧身的影像。
  
  “大伟早回去了。”他没有动,话语中也没有什么动感的话音,只是静静地,这种平静,叫我害怕。
  
  “那我也回去了。”周围看看,才发现,大家不知道什么时候都走光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只顾得看天上的星星,对身边的事情,竟然毫无查觉。
  
  一只手,拉住了我的胳膊,让我停了下来。我回头,是秋暮枫皱着眉头的脸。每次看到他皱眉,我都会不忍心,想去抚平他。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做了。秋暮枫愣在那里,任我在它皱着的眉头上,轻轻抚去。下一刻,我看到自己做的事情,忙挣开他,连小垫也顾不得拿了,飞快往宿舍跑去。
  
  躲在被子里,头脑里一片混乱。我让自己静下心来,静下心来,我不可以再喜欢上他,我不可以让我自己再沉轮在他的柔情中。要记得,不管现在如何的情爱,最后,他还是会选择冰雪,会抛弃相恋十年的我。
  
  明知道没有结果的爱,明知道被抛弃的爱情,我宁可,它从来没有开始过。
  
  我咬紧牙,不让眼泪落下来。我已经不是十年的夏雨柔了,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霜,不会让再一个叫秋暮枫的男人扰乱我的心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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