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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 邪爱

本主题由 雪花飞舞 于 2008-9-4 19:28 加入精华

邪爱

邪爱

 

 

都说爱是善之源,其实邪恶同样发源于爱。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平凡人身上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两个人,也可以是一串人,因为人际关系是重重网络,我们都被串在一起。为了叙述方便,我只能人为撕下一块网,于是故事就是他和她两家人的故事。

   他是农村人,在记忆里面,他清晰记得自己的家当时是多么贫困。人家都有电视电话的时候,他家的唯一电器是堂屋里悬挂的吊扇。以前的都很模糊了,只有高三时候的情形很清晰。看着同学们在狂补中华鳖精太阳神的时候,他只能满足于馒头咸菜。多少次,门口传来熟悉的叫卖豆腐的声音,他家连豆腐都买不起。高三那年暑假,每天最好的菜只是青椒炒萝卜干。记忆如此沉重,每次吃什么好东西的时候,他都心酸,远方的父母是否还在吃咸菜?

  从童年到青年,他生活在极端贫困里面。当然,贫困不可怕,毕竟生活里还有爱。他也有惬意的时光,还记得从学校回来,坐在板凳上看着妈妈用洗衣板洗衣服,都能看睡着了。天伦之乐,多么美。

   爱,他多么渴望爱。美好的家庭,应该是所有成员关心支持彼此的家庭。他追求美好,他梦想美好。但他的家庭并不美好。从记事以来,他就生长在硝烟弥漫的家庭,父母一直吵架打架,看着父亲的暴怒,母亲的哭泣,小时候,他觉得多么无助,长大后,他才可以强行解决问题。只要他在家,父母起码架打不成了。

   他很小就喜欢上了张楚的《姐姐》,“我的爹是个混球喜欢喝酒,在死之前他不再伤心不再动拳头,他坐在楼梯上面已经很老,已不是对手。”他的爸爸就是这样,抽烟喝酒赌钱打人。他讨厌这一切。所以他不抽烟不酗酒不赌钱不打人。

   想到姐姐,他想起了自己的姐姐。他一共有四了姐姐,作为老小,姐姐们的宠爱是少不了的,不管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他的二姐在九岁时候死于医院误诊,他的三姐十三岁时候淹死于房子后面的小河。那条河后来在眼里一直阴森,总觉得有幽灵索命。

   说起来,这是个相当不幸的家庭。他的爸爸九岁死了母亲,十三岁死了父亲,然后就成了孤儿;她的母亲好象也是八九岁就死了母亲,后来天天抱怨自己命苦,否则也不会嫁给那样恶劣的丈夫。他的爸爸很凶很凶。

   在这样的家庭长大,完全健康的心里几乎是不可能的。贫苦加上家庭战争,他在小伙伴们那里抬不起头来,于是性格越来越孤僻。他不喜欢和小伙伴们一起去玩,只是一个人享受孤单,看书听收音机成为他的唯一乐趣。

男孩子们都喜欢打架,他老被小伙伴们欺侮。从很小很小时候,他就觉得只有女孩子才安全,才不会把他欺侮。他喜欢和女孩子一起,和女孩子一起谈笑风生,很开心。和男孩一起,他只能装着坚强,很累很辛苦。

由于孤独,他有了充足的读书时间。他是村上小伙伴中间唯一考上大学的,当时很是风光。

考上大学后,开始的激情逐渐消亡。虽然作为文体委员,他不得不组织参加一些活动,但大多数时候,他一个人呆着,看书,听收音机,在没有人的地方修炼他的功夫。对了,他家的老祖据说是出名的武师。看着别的同学风光玩耍,甚至成双成对,他只能嫉妒。看着脚下的黄球鞋,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本。

从大二开始,他开始做家教,口袋里渐渐有些钱了,开始他觉得自己像个人了,终于买了第一双皮鞋,买了第一身西装。那时的他对坐在前边一排的一个女生很感兴趣。那是一个皮肤白里透红身材绝好的女孩。在示爱之前,他们经常一起说笑。示爱后,他被拒绝了,很受伤很受伤,友谊也没有了。

他不敢再追求什么爱情了,对自己的身价一点信心都没有了。对于青年人来说,爱始终要来的,青涩的爱,一丝好奇,一丝尝试。渴望和恐惧交织的爱呀,终于还是到来了。

记忆很清晰,那是199746号。夜幕降临的时候,和往常一样,他来到外语系的两层小木楼,上了楼,走进教室,坐下来看书写作业。不久,班上的学习委员兼学生会学习部长小储走进教室,径直走到他面前。

哦,对了,那天是周六,晚上敬文图书馆后面的水池边有英语角活动。小储让他帮她组织英语角,因为他特别能说,尤其用英语吹牛(说起来可悲,他的普通话很差,逼他只能用英语和别人交流,这是他英语口语好的直接原因)。他和小储关系不错,于是欣然同意。

来到夜幕下的英语角,很多人已经聚集在那了,唧唧喳喳热闹非凡,大家对提高英语口语还是很感兴趣的。不过,其中有不少英语系的托,这不,几个大四的哥们也在。他看到了其中的David,从后面把David抱了起来。那一幕,被一双秀丽的眼睛捕捉了,并且深深烙入心中。

和哥们聊了会热身后,他注意到了身边的一个女孩。记得当时她穿的是件宽大的毛衣,张起来像蝴蝶,颜色似乎是黄色白色和绿色相间的,也许是后来看清楚的,但记忆中的她就是这个形象。披发如水,眼睛在眼睛后面,似乎也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不过,她就一直站在那,倾听别人说话,自己却一言不发。他去英语角的目的就是勾起别人的说话欲,再说,这个女孩看起来也不错,于是,他主动走上前去搭话。

Hi, evening! Girl, I wanna ask u a question. Why not say sth?  Open ur mouth. U cant always keep quiet. If u just wanna improve ur listening, u can go back to ur dorm and listen to voa or bbc. 她说话了,怯生生的,英语口语不过关。不过,他有着很强的引导能力,所以对话能够顺利进行,就像他到越南时也能和那些说着相当蹩脚英语的越南人交流。突然,不知道谁先提到God的,好象彼此都明白了对方是神的儿女。那时,大学生信神要保密的,这给了他们独处的借口。于是,他们悄悄离开了人群。

他早就是神的子女了,原因很简单,很小很小时候她妈妈就开始信教。圣经是家里最神圣的书籍,赞美诗是最动听的歌谣。他一直陪着妈妈收听香港一友和两友电台的福音节目,刘广、文翠等主持人的话语常常令他们开心不已,那不是枯燥的传道,融传道和娱乐为一体,圣经的道理融入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倾听收音机里传来的荒漠甘泉,贫乏的生活平添几分色彩。神给了他生活很大动力。

从读小学开始他就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了,一天五次祷告一次不少做起来,早上,三餐前,睡觉前,他都满怀崇敬和神交流。他经常感觉到超凡的力量从天上降临,看着周围幼稚的小伙伴们,他满怀怜悯,可怜的罪人们呀。

他小时侯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吃药打针挂水是家常便饭。除了药物治疗,他妈妈经常请教友来驱逐魔鬼。他们和他都跪在一起,他们用手摸着他的头,以神的名义诅咒魔鬼,他感觉到他们声音在颤抖,他们的手在颤抖,这个世界在颤抖,有什么力量进来,又有什么力量出去?

这个世界是个幻想,是我们临时的家,伊甸园才是我们的归宿,天堂才是永恒的呀。我们都是有罪的,罪来源于我们的先祖,我们的生命只是赎罪的历程。当时的他对这些深信不疑。

读初中后,他逐渐接触了鲁迅马克思等人的思想,这些激进的思想对他的神的思想产生了巨大冲击。看的人多了,看的事多了,他已经不能单纯地看待周围的一起。神在遥远的天堂,人在不远的地方。他开始比较********社会和天堂,觉得二者都很美好,真的难以取舍。他喜欢思考,于是,日子就在万千图象中流逝。

他一天天长大,他一天天远离天堂里的家。作为一个男孩子,他慢慢明白了拳头的伟大,毛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他开始相信,“有时候,拳头才是真理。”就这样,在精神和肉体的鞭笞下,他步入混乱的高中。

那是血与火的岁月,想知道那时他的生活如何,请大家去看看香港的那些描述黑暗青年生活的影片,他觉得电影里的暴力就是他的亲身经历。不过,他一直没有彻底走开。有空的时候,他还会祈祷。不过,他已经不知道他的力量来自上帝还是黑暗中的魔鬼。

进入大学以后,物质上的贫乏使他脱离世俗的人群,但人是社会性动物呀,总不能一直独处。终于有一天,他得晓学生中存在的教会组织。小储不是一个纯正的基督徒,但她却是组织里的一员,她把他引入组织。

那是一个冬天的夜晚,风很冷,几个弟兄姐妹跪成一圈,大声祷告。他当时突然大声哭了,一直自以为坚韧的他在温暖的家的感觉中融化了,好象是什么神圣的力量再次进入,他感觉自己得到了新生。他们的头叫Land,陆地的意思。Land的声音浑厚,话语充满诗意。看着四周亲切的面孔,他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个世俗的世界不属于他,他属于灵的天堂。

日子看起来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同学们眼中的他依然孤独,依然勤奋好学。他还是常常一个人看书学习。只有他自己明白,自己的生活彻底改变了,没有悲伤,没有彷徨,没有绝望。从那以后,他定期去教堂做礼拜,参加查经小组活动,还有自己团体的活动。日子充实多了。他的脸上也常常带着笑容。在此之前,他一直冷漠地看着不属于自己的一切。

在他进入组织的时候,她也看见了神的光芒。她是个高傲敏感的女孩,敏感的性格让她没有办法拥有很多朋友,在宿舍里,她会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和室友吵架。那时,宿舍条件真的很差,男生和女生都是8个人一个宿舍,拥挤的环境让保持和谐成为一个难题。不过,她却有两个铁杆姐们,一个叫波,在上海复旦大学读书。波是她那个高中的校花,也是那年她所在县的高考理科状元。另一个叫琪,在北京师范大学读书。她们感情很深,一直保持联系。波在复旦加入了那个大学的教会组织,还成了一个团体的头。在交流中,波感觉到了她的精神空虚和对属灵生命的追求,于是波把她带到神的面前。她开始默默祈祷,期盼圣灵的牵引。有一种预感,她生命中一个相当重要的人就要出现。

就在那个四月的晚上,他们第一次见面。远离了人群后,她说出了自己对神的向往,他耐心地和她说着神的道理,十几年的追神历程加上最近的感悟,这让他口若悬河,神圣的话语滔滔不绝。看着她钦佩的眼神,他感觉很得意。不过,他还是一直在心中一直告戒自己:荣耀归于上帝,我只是上帝的工具,神的器皿,神的仆人。我说的一切不是出于我自己,一切都是圣灵在做工。对神深深的爱让他把一切都归功上帝。

他们边走边聊,就这样几个小时过去了。不早了,宿舍10点半关门。突然他想起了路弟兄上次给他的几本宣传小册子,还没有来得及看,先送给这位新认识的姐妹阅读吧。这样,他迅速爬上二楼,取回小册子,交给虔诚的她。看着黑夜中朦胧的身影,飘逸的长发,挺拔的身资,心神一阵荡漾。不能这样想。他呵责自己。还是想多看看这位新认识的姐妹。有了,过几天不是有次聚会,带她一起过去吧。

“我们过几天有个聚会,想参加吗?和弟兄姐妹们分享神的道理,天父教导我们要在教会中成长,教会不是房子,是兄弟姐妹们的聚会。来吧,约个时间地点,我带你过去。”

“好的,谢谢你,兄弟。”她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他们结束了第一次见面,各自回归自己的宿舍。回宿舍的途中,他很开心。耳旁回荡的是神的声音,“你们当多结果子,不结果子的树枝当被砍掉烧掉。”“她是我的第一个果子吧,以后我当多为神做工,多带迷途的人们来到神的面前。”不过,另一个声音也在回荡,“她长的真不错!”理智的他让自己断绝这些属罪恶肉体的欲望。

     日子过的真慢,一天又一天,他在等待中度过。翻着圣经,阅读神的话语,心中还是常有她的身影,耳边还是常回荡她的声音。因为家庭条件差,他觉得爱情是个莫大的奢望,纯美的感受只能是想象。所以,他放弃肉体的追求,把自己交托给上帝,满足于神圣的精神食粮。可是她?有可能吗?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

太阳刚刚落山,一切从清晰走向模糊。依然穿着第一次见面时穿的那件灰色休闲西装,傻傻地站在宿舍的大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等待她的出现。那时真的不方便,没有手机,联系谁都不方便。

时间似乎停滞了,似乎路上的人们都在笑话他。一切都是灰色,暗淡笼罩着这个世界。他闭上眼睛,天国的容光温暖他的灵魂。

“你早就到了?”他好像一下子被惊醒了,从神的世界里走了出来。眼前的她,依然穿着蝴蝶样的毛衣,黄色,白色,绿色,这个世界又有了色彩。

“就等了一会,姐妹。我们出发吧。”

彷徨犹豫孤寂不知到哪里去了,原来他还是渴望真实的陪伴。她成了他生命中的另一个亮点,也许,她会取代神的位置?

他骑着他的破自行车,她坐在破自行车上,这个姿势后来伴随他们到大学毕业。

很快就到了聚会地点,那是一个温暖的小屋,灯光下是几张虔诚的面孔,兄弟姐妹都欢迎她的加入,为她祈祷。她很开心,又拥有了另一个家,拥有这么多家人。

从那以后,他的生活有了很大的变化。他不能再随便打发时光了,必须合理安排好自己的每一天时间,什么时间预习复习做作业,什么时间去家教挣钱,什么时间去为神做工,什么时间,哦,最美好的时间,去陪她。

     他们每周二晚上去教堂参加青年聚会,每周六晚上参加唱诗班活动,每周日早上到教堂做礼拜。就这样,他们在两个世界生存,现实的世界是任务,神的世界上追求。

     心灵上如此接近,肉体似乎也在蠢蠢欲动。他们好象对彼此都有意思,但都不愿捅破这层窗户纸。

     终于有一天,漫步在幽静的林荫大道,他们的话题从神的国度转向生活的实际。亚当 夏娃 伊甸园 果子 诱惑是存在的,我们该如何抵制?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

“那天晚上回宿舍后一直睡不着,为什么呢?”

“神的力量?兴奋?”

“我也不知道,以前我都不理男孩子的,现在觉得和你一起很自然。”。。。

      还要说什么呢?什么都不用说了。

     这是恋爱的开始?不知道。反正,他们走的越来越近了。

     对了,他能经常和她一起还有个原因,她前一年考英语六级失败了,熟悉彼此后,除了接近神,他们在一起谈学习,他使出浑身解数,帮助提高英语水平。

      是神连接他们?还是英语?还是感觉?他不知道,有一点是肯定的,时间突然过的很快,每一天都不知不觉地流逝了。

      和所有的恋人一样,他们从陌生到熟悉到亲近。他们一起享受着人生中的很多“第一次”。

      第一次牵手,那是什么时候呢?其实很快,认识彼此十几天后,由于看出她对英语的痴狂,他把她带入外教的世界。外教一般都是基督徒,这样,他们可以一起加深信仰,又可以提高她的英语水平。她很好客,有一次她邀请外教去她家玩,他呢?自然成了不可缺少的英语翻译。

       那是他第一次去她家,身份是翻译。那时感觉她家人很好客,带我们到她爸爸所在的校园里参观(她爸爸是一个职业培训中心的后勤主任),然后我们去公园划船,真的很开心。温暖的阳光微微荡漾的湖水 美丽的姑娘 大家灿烂的笑容 似乎这一切就是幸福 现实阐释幸福的真正含义

       中午就在她家里吃饭,很丰盛,他很少看到那么多肉,鸡呀,鸭呀, 鹅呀,鱼呀,猪肉, 牛肉,羊肉,这么多肉让他眼花缭乱。他平时自己很少吃肉的,经济条件实在不允许。他吃了很多。这是他的优点,到哪他都不客气,客气自己挨饿,他一贯都是这样想的。那样做会不会让她父母看不起呢?他当时想不到这一点。也许,这样以来,她父母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他。

     饭后,他爸爸让学校的王师傅开车送他们回学校,这让他很自豪,毕竟,很少坐轿车的。可悲的虚荣。做轿车对他也有坏的一面,因为他晕车,坐大车还好一点,坐小车会很头晕的。在小车上,他强忍着没有吐出来。到了学校后,他跟她说自己头晕,想走会,于是他们在学校里散步,外教回自己的专家楼。走了会,他说想在草坪上坐会。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享受着空气中传来的淡淡芳香,他觉得好点了。他和她说可以从人的手纹看人的命运(心里却诅咒自己,因为他已经把命运交托给上帝了),她把她的手给了他,她仔细端详着她细嫩的手,肤色白皙,很柔软,不过,掌心的纹路有点乱,他嘴里随便说着不着边际的话,手则抓着她的手不放了,抚摩她的手,他觉得肉体的愿望升腾。她没有抽回手,似乎也在享受发生的一切。看着她的眼神,有点娇羞的面孔让他陶醉。他们不说话了,就这样安静地享受彼此的温度。那个时刻,心灵的融合更新为灵和肉的连接。过了好一阵子,她问,“感觉好点了?头还晕吗?”“好多了!谢谢你陪伴我。”对于牵手,他们都没有说什么,只是自那以后,他们就经常牵着手在校园里散步了。

    

到底什么是爱情?这可真是个难题。身体的欲望?心灵的吸引?不知道。有人说爱情是一种物质,遇到喜欢的人,身体内就会产生这种叫爱情的物质,爱情是短命的,绝对不是天长地久。科学家认为爱情的最长寿命不会超过两年。很恐怖,科学扼杀了我们多少美丽的幻想。

那时的他,完全迷失在神秘的狂喜,自卑自傲等黑暗心理离他远去,一切都是那么美妙。校园里的树是那么苍翠欲滴,校园里的花儿是那么灿烂夺目,同学老师都变的那么可爱。宗教不再是遥远的梦,神让他感受到了实在的爱。是神把他们牵到一起?起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是这样认为的。

神的爱总是那么奇妙,总在意想不到的时候来到。他相信神,相信天上的父。他天天祷告,要神促成他们的好。

一切进展顺利,某个晚上,在瘦西湖东面的一个广场上,他第一次吻了她,那奇妙的感觉他会永远记得。

他们走的越来越近,远离了人群,他们的身影出现在学校的每一个隐秘的角落,透红亭,专家楼后面的树阴,地下影院的门廊。。。沉积了20几年的激情被彻底引爆。不过,他们一直告戒自己,底线不能跨越。他们疯狂,但他们也清醒。必须把第一次留给结婚前的晚上。

时间过的太快了,46号见面,转眼到了6月底,他们从陌生人成了最亲密的伴侣。

6月底意味着什么呢?暑假,短暂的分离。他真的离不开她。可是,还是得和她说暑假后见。

说起来真可怜,他家里没有电话,他只能把邻居的号码告诉她,他请他的邻居喊他接电话。

暑假是怎么过的呢?家里的一切都没有办法让他开心,脑子里都是她的身影,她完全占据了他的心灵。每天他都在日记本里写诗,在诗歌里诉说他的相思,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创作了多少诗歌。她对他不错,经常打电话给他,不过,后来知道她经常是在他爸爸的办公室里打电话的,精明的丫头。对于未来,他没有丝毫疑惑。和她一起为此生拼搏,和她一起追求天国的路。

临开学前,他妈妈带他到集市上买了当时农村很流行的布,究竟什么布他现在也记不清楚了,好像是那种不沾身的,做成衣服后,人穿上会感到很飘然,风吹过,感觉似神仙。他就喜欢这种感觉,脱离这个纷繁的尘世,过简单幸福的日子。

他请裁缝做了一条裤子和一件衬衫,非常喜欢这身着装,在他眼里,这比西装更让他感觉潇洒。穿着这身衣服去见她,她会怎么想呢?

日子在一天天煎熬中过去了。

开学了。

田地里一片金黄,落叶很不情愿地脱离母体,投入大地的怀抱。在秋天,在这落叶纷飞的季节,他没有寂寞的感觉。一颗心早已飞到扬州,满眼是美丽的校园里,校园里是秀丽的她。

那天天气不错,九月的太阳很刺眼。他把行李放宿舍后,就去附近的小饭店吃饭。

那家小饭店也是他和她经常去的地方。他们生活不奢侈,她虽然家境好点,但她懂得节减。别的情侣下馆子时,他们通常就是一人一碗青菜面,外加上12个锅贴(油煎饺子)。在这一点上,他很欣赏她,觉得爱情不是奢侈浪费,而是实在的生存。精神上富有比什么都重要,这是他的一贯想法。

进了小饭店,里面不少顾客,他和往常一样,要了青菜面和锅贴。哎,他就是懒,懒得改变自己。吃饭的时候,他发现前面不远处的一个背影很熟悉,是她吗?看着那把放在桌子上的阳伞,熟悉的花纹,和她的一样。可是,她为什么不回头呢?难道她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他有点内向,有点害羞,没有办法面对认错人的尴尬。所以,他没有走上前去。吃好后,径直走向小饭店的门口。

到门口后,他不甘心,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就在那时,她也转身了。在那一刹那,时间凝固了。看着熟悉的她,他试图寻找过去的温情。可是,好象在她的眼睛中已经没有了热情。她说:“我们走走吧!”

他跟着她,很久没有说话,就这样默默地走着。

一种强烈的预感让他不安,有什么灾难就要降临。

还是那如诗如画的长廊,还是那些弥漫着温情的地方,他们坐下来,看着彼此。

她突然开口说:“我们分手吧!”

一个暑假的期盼,那些充满爱的诗行和电话,幸福的憧憬一下子成了莫名其妙的分手。他强忍着,不让自己失去控制,冷静地问:“为什么?怎么了?”

“不怎么,就是找不到感觉了,没有感觉了。”

爱,不需要理由,分手,也不需要理由。

“好吧!祝你幸福!”

他不想再说什么了,还能说什么呢?在失去控制之前,最好选择离开。他站起来,坚定的转身离去。

神啊,难道你就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女?一切真像是一场游戏,可怜的爱情之花,还没有来得及盛开就已经枯萎,他懵了,彻底迷失了方向。

没有回自己的宿舍,他跑到第一次吻她的那个广场,9月的阳光不能丝毫不能让他感到温暖,周围的一切都已经消失,他走进了虚无的悲伤。他不是男子汉,他不坚强,使劲击打光滑的水泥地面,任凭血水泪水一起流淌。

痛,需要更大的痛来抵消。肉体的痛苦可以抵消心灵的痛苦吗?他不知道,但肉体的痛苦确实给他带来的快感,这快感和吸食毒品的麻醉有什么两样?他不知道,但这样的自虐后来竟成了他的生活习惯。

又是一个新的学期,这是大学的最后一年了。他该做什么?准备考研?准备找工作?还是?他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好像他遗忘了一切,除了学习看书。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他永远不会停止学习。激情呢?激情没有了。

他彻底陷入了孤独,有时他会在路口等待她的出现,有时他会在自修教室看着她的背影,有时,他去图书馆,目的也是想拥有某个偶遇。可是,别的他什么都不能做。

让时光洗刷这一切吧,知道自己在憔悴,可是他相信自己可以挺过去。真正的男人是打不倒的。

就这样,他一天天看着自己伤口的恶化,等待伤口的愈合。

一个月过去了,他平静了很多。

某个晚上,他去图书馆阅览室自修,真巧,旁边做的是他的老乡小胡,小胡是她的同班同学。攀谈中得知那个她晚上请她的室友吃饭,庆祝她顺利通过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他很不平衡,因为他手把手辅导她英语,现在?哎!

算了,让一切成为过去吧。他让小胡帮他个忙,把他的日记本带给她。他觉得那本日记本不属于他了,因为里面都是写她的诗行。随她处置吧,他要重新正常生活。

几天后,她打电话给他,哦,对了,忘记交代了,那时传达室老头有电话的,她约他见面。地点是学校的东门口,晚上7点见面。

有点诧异,有点茫然,不过,他还是答应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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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坐个沙发,再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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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这篇小说写的很有感染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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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楼 烟锁秦楼 的帖子

真实的故事 一直想把自己的一切理清楚 不愿意糊涂生活 希望读到故事的朋友能吸取点教训吧 估计要写好几万字吧 故事比较复杂 虽然主人公只是他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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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什么会选择他?她为什么会离开他?她又为什么会重新回到他的身边?

深陷爱情中的他不明白,单纯的相信感觉,以为爱就是灵的共鸣,尽管他也被肉体的欲望充盈,他还是认为属灵的情感更为重要。正因为如此,每次在最难控制的时候,他总能刹车。

她对他没有感觉了,就这样分手,似乎很符合逻辑。可是,神呢?那个无处不在的牵线圣灵呢?难道他们的相识相爱不是神的旨意?从那以后,怀疑在心头扎下了根。

后来他才知道,一切绝对不是他所想的那么简单。

她为什么会爱上他?是对神的追求?顺从天父的旨意?可能有一点吧,现在她还在阅读圣经,觉得自己很虔诚。更多的可能是属肉体的本能。他长的不是很丑,健美的身材,没有丝毫赘肉,多年的武术功底让看起来身手矫健,很有精神。同时,他又有内涵,长久的孤独阅读无形中增加了他的学识,阳光之下很少有什么他一点都不懂的。更重要的,他的皮肤真的很白皙,在这一点上,很多女同学也只能自愧不如。也许,当时有很多女同学暗中喜欢他呢,可是孤傲自卑看不到。还有,穿上西装,很少有人看出他来自贫穷的农村。后来她坦言说她一开始以为他来自省会南京。假如开始就知道他是穷苦的农村人,还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他呢!还有一点,他的脸型有点像她的爸爸,而她有恋父情结,而她爸爸有恋女情结。这么复杂,他现在都没有办法理清楚。

她为什么选择离开?是没有感觉了吗?她是个很现实很理智的女孩,不大容易陷人感情的漩涡,读高中时曾暗恋她的一个老师,可是她能够永远保留那个秘密,除了他知道。原因有几个:其一,暑假里反复思考,还是觉得和他不合适,反正就当三个月的恋爱是大学生时期的一个人生体验,这也是后来她承认的。其二,她有个舅舅在美国,博士,当时在美国思科公司,是最高层成员之一。她舅舅对她有两个打算,要么她考托福去美国学习定居,然后嫁给老美,要么把她介绍给当时学院院长(他舅舅是院长的好朋友,好象她考上大学时还找了关系。)的儿子。这两条路走通了都可以让她过上舒服安逸的日子。跟着他?哪有前途?其三,有可能他暑假回归那天他的穿着真的很土,她明确说明自己讨厌乡气。虽然提出分手让他措手不及,可是后来他明白这是深思熟虑的决定,不是一时冲动。

她为什么又回到他面前?直接原因,也是她和他直接讲述的原因是因为那本日记里的诗歌感动了他。当然原因不是这么简单,也很复杂。她对他当时又爱又怕,说不爱是骗人的,毕竟他是她生命中除了她爸爸以外的第一个男人,大学生涯还没有结束,没有他,日子又怎么过?怕什么呢?大家看看新闻杂志,失恋造成的悲剧不要太多哦,她真的害怕他会伤害他自己或者她。

就这样,她主动约他出来,想恢复即将枯萎的爱情。

还记得那是个多云的天气,晚上七点,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他没有刻意着装,想穿好的也没有,就随便穿了件夹克就走出宿舍。

他走得很忙,思考着怎样面对曾经的恋人,思考着怎样开口说话。这些天他不知道怎么度过的,一切都陷入混乱,他把自己放逐,人造的漩涡。

晚风有点冷,他把衣服紧了紧。

快到学院的东门了,远远就看见熟悉的身影,蓝色的牛仔褂牛仔裤,牛仔褂敞着,里面是洁白的毛衣。衣服很紧,她很性感。

走到她的面前,他觉得有点尴尬,嘴动了动,不知道该说什么,身体到处都不舒服,肢体搁哪都不自在。曾经的恋人呀,曾经的他们是天天粘在一起的呀。

她主动张开双臂,就在人来人往的门口,紧紧地拥着他。他融化了,眼睛湿润了。紧紧拥抱着彼此。一时间,一切都停滞了,世界上只有彼此的亲密,彼此的温度。

过了好一会,他们才放开彼此。仍然没有说话,手牵着手,朝瘦西湖南门前的小亭子走去。

月光不明亮,月亮时而躲进云层,时而露出朦胧的脸。一切都不清楚,一切都含混。

他什么都不愿去想,当时的他只想感受她的体温她的心跳。

在昏暗的亭子里,他们依偎着彼此坐下,然后,他们疯狂拥抱亲吻,这一刻的欢愉可能弥补这一个月的酸楚?他哭了,哭的很伤心。她也哭了。拥抱痛哭后来成了那一年的生活习惯。

她说他们没有未来,她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仪征,而他不知道自己要奔向何方。她说本来想长痛不如短痛,离开他她也很伤心难过,可是,这些天,头脑中全是他的影子,耳边全是他的声音。收到他的日记后,她哭了一个下午,终于决定还是重新走到一起,先活好当时,不去管什么未来。

他的怀疑削弱了,神决定的姻缘不是谁都能割断的。

他开心了,孤独、寂寞、困惑、彷徨。。。黑暗被驱赶到了九霄云外。这个世界依然光明。

就这样,他们分手了一个月,有重新走到了一起。自修室、图书馆、教堂、外教家等等有出现他们相依相偎的身影。

哦,对了,为了弥补他的伤心,她从自己节余的钱里拿出二百多块钱买了个爱华随身听给他。上帝呀,当时能拥有一个爱华随身听是多么奢侈呀。她很懂他,音乐是他的一个灵魂支柱。

从很小很小开始,他就对音乐着迷。小时候,只能欣赏生产队喇叭里播放的革命歌曲,铿锵的旋律总让他激动不已,上学后他甚至迷上了每次做操前的“运动员进行曲”,听着音乐,手舞足蹈,是他的一大爱好。随着慢慢长大,他接触的音乐歌曲越来越多。读初中时,他已经会唱很多歌曲,边骑车边胡思乱想或者唱歌是当时他的日常功课。

进入大学,他拥有自己的随身听,不过,都是杂牌子的便宜货,音色音效音质和名牌的不能比。有了新的随身听,生活中的阳光就更加灿烂了。

被她收买了?不知道。

生活回归以前的缠绵,在恩爱中,他们一切走过了大学生涯的最后一年。

结束是新的开始,未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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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构思很好。

看得脊背发冷。。。

 

期待下文sxscawdqw sxscawd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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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楼主也写小说的,欣赏了。。。。。sxscawdqw sxscawdqw sxscawdqw sxscawdqw
谁能定我去或留,定我心中的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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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毕业的来临,他们充满迷惘彷徨和痛苦,也许所有大学谈恋爱的情侣都是这样吧。当然,也许很多大学情侣无所谓,因为他们只是为了享受彼此。不过,我们还是宁愿相信真情存在吧。

他们计划过他们的未来,但怎么算,两个人都很难走到一块。他有点野心,有点抱负,想到南方发展,在当时,广州厦门深圳是淘金人胜地。她是个顾家女孩,爸爸妈妈的乖乖女,一心一意要回到父母身边,铁定要回仪征工作的。

当时还有个问题,按照规定,师范生都要回原籍报到上班的,否则档案学籍将被扣留在当地教育局。也就是说,不回归原籍的师范生将会成为飘零的浮萍。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地方为了吸引人才,推出“三证报到”,哪三证呢?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其他材料重新炮制,这样就能把毕业生安置了。当时他也是这样的情况,抛弃所有过去,才能去拥抱崭新未来。

  

     可是,他们怎么办?一直到了毕业前夕,他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大的可能是分手,天知道当时流过多少泪水。

     时间过的很快,四年的大学结束了,在散伙饭上,同学们喝了很多很多酒,当时有个同学喝高了,跑到洗手间吐了,出来继续喝。也许平时大家感情没有那么深厚,要分手,大家却都那么伤心。

     他记不得自己怎么回宿舍的了,好像当时还没有吐。回到宿舍,躺在硬邦邦的上下床上,想着不堪的往事,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他砸着床,周围都是哭泣声,毕业是季节是雨季,泪水淹没了毕业生的一切。

     不知怎么睡着的,他被她掐醒了 临近毕业时,有几家单位要他,最后他还是准备去常州的一个中学做老师,条件很丰厚,工资待遇不说,还可以按照规定分房子。那个学校的校长很热情,对他很欣赏,暑假写了三封信给他,可见人家有多诚恳。他很感动,“士为知己者死”,就在那干。本来女生不允许进男生宿舍的,但在这悲情的季节,又是白天,没人管么多了。

   她站在他的床前,看着憔悴的他。她很平静,帮助他把他的东西整理了下,多数东西已经托运回家了,剩下的装进一个包就可以了。她要他到她家过几天,他爸爸学校的车在楼下等着呢。就这样,他和她一起离开了这个生活学习四年的师范学院。

     路上他吐了, 把车子弄的很脏,他自己很不好意思。那次他醉的很厉害,夜里他起来吐了很多次,一直吐到虚空。现在想想,那样的他肯定给她父母留下了很坏的印象。第二天中午好点了。

     在她家住了两三天,很开心,尤其是她父母上班的时候,他们又可以拥抱亲热了。除了最后的底线,他们真的什么都可以。

第三天上午,她送他到车站,买好票后,他们拥抱依偎着在候车室等车,别人都是不重要的。他当时很想把票退了,永远和她一起。

还是离开了彼此,彼此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见面,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

然后是漫长的暑假,难熬的日子。

怎么才能忘记她?她的笑容她的身影她的声音她的一切。。。睁眼是她,闭眼是她。他的父母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中年得子,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如此心不在家了,为了一个女孩神魂颠倒。他们能怎么办呢?劝说?没有用,他比他们更懂道理,他什么都懂,早已参破这个尘世的所有玄机,可是爱情呀,谁能真正看清?

他终于等不下去了,还是要再和她见次面,再次说个道别。

当时她在哪呢?在家?不, 她在南京,为了能够出国深造,她参加了南京大学办的暑期托福培训班,好几千块钱的培训费。为了出国,她家人舍得花钱的。

他知道她考托福的目的,知道她越努力他们越没有未来,可是,痴情的他总想在不可能中寻觅可能,在沙漠中寻找甘泉。他很傻?恋爱中的人都是白痴,当然,能做白痴也不容易,有几人单纯地爱而爱?

当时他有个阿姨住在南京,依稀记得是在中央门外的五塘新村。他和阿姨的儿子女儿关系都很好,他们还是校友,他和她的表妹一样大,不,大几个月。表弟表妹都上班了,因为他们没有读高中大学,读中专的,这样工作时间就早了。

表面上看是去阿姨家玩的,只有他自己明白自己的一切目的只是想再见她一眼,重温那熟悉的拥抱亲吻。

到了阿姨家后,他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她,她当时住在南大的学生宿舍里,宿舍有电话的。听到他的声音,她很开心。约好了晚上在鼓楼广场见面。(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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