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俺严重失职,竟没看到这帖.支持原创!当精.
一\二\三部分都赞成的了,关于韵脚用韵之争说下咱的一点意见:
首先申明,本人不反对用新韵,但认为用新韵必须在已熟练使用平水韵的基础上才可以,否则谈什么继承和发扬我国上千年格律诗词的文化和传统.继承都谈不上,发扬就更远了.
还有,平水韵起源于南北朝,我们现在所用的韵书大部分为清朝重新编定的,在当前所谓诗词改革的浪潮中,一千多年未改的东西看来也保不住了,还是先熟悉使用吧,否则全改后想用就是老古董了.
改革创新的牌子如今也是能砸死人的.:(s
浅见:赞成现在注明新韵的通行做法.这样没的吵.:handde